35 人获颁“杰出港人”殊荣 9人获颁“全球华人杰出青年”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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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教育部和香港特区教育局联合举办的2022/23学年内地高等教育展(网上博览)将于12月4至10日透过 129所参与文凭试收生计划的内地高等院校(名单见 国家教育部的代表亦会透过网上直播,讲解计划的收生程序及安排。 网上博览设有多场分享会,包括由内地院校代表介绍各个课程的特色、内地毕业的香港学生分享升学经历,以及由教育界和商界代表提供就业前景的分析等。分享会将于12月4和5日(星期六、日)上午10时至下午5时30分于网上博览的平台作直播,及后亦可于教育展期间在网上重温。 read more
因涉及多宗非法游行案而正在监狱服刑的前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陈皓桓,今天(26日)在东区法院再承认参与于2019年9月15日的港岛区非法游行,被裁判官邓少雄判处监禁3个月,当中2个月与其他案件的刑期同期执行,换而之陈需加监1个月,连同早前其他案件的刑期,共判囚22个月。 25岁被告陈皓桓承认于2019年9月15日,在香港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明知而参与一个在违反《公安条例》第13条的规定下进行的公众游行,而该公众游行是根据《公安条例》第17A(2)(a)条而属未经批准集结。 陈答辩时表示:「敢做敢认,我认罪。」当陈被问到是否同意案情时,他则说:「畀人拉我非常同意!咁耐先告,我非常同意!非常同意陈同佳咁耐都未坐监,而我就坐紧监!」 已于今年8月13日宣布解散的乱港组织「民阵」,前年申请于当年9月15日下午3时在铜锣湾举行所谓的游行到中环遮打道行人专用区,被警方反对。陈皓桓其后在社交网站声称,将以个人身份到铜锣湾参与,并煽惑群众:「大家一齐2:30东角道集合,一齐游行到终点」,并标签「我有权示威」和「毋须警方批准」。 read more
香港特区青年人才赴国际法律组织任职发布仪式今日(10日)举行。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致辞时表示,本港5位来自不同部门的公务员现分别在纽约、维也纳和日内瓦的联合国机构任职,他们对工作体验十分满意,眼界大开,增加了对国家在联合国工作的认识,有了更强的国民身份认同感。新冠疫情对他们的工作有部分影响,但国家给了他们很多支援。无论是在特区政府律政司与国际组织磋商的过程、还是在遴选人员的过程中,中央政府和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都给予指导。 林郑月娥指出,借调香港特区青年人才到国际法律组织任职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律政司先后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海洋国际司法会议以及国际统一司法协会3大著名国际司法组织签署安排。5位港青律师赴相关国际法律组织任职,体现了香港在「一国两制」中的独特优势。凭借着「一国」之本,港青可赴联合国及国际组织任职,承担国家国际义务,服务国家涉外建设。希望港青可累积在国际机构工作经验,突破视野和知识领域,为香港和国家做贡献。 林郑月娥说,根据基本法,香港在回归后保留了普通法法律制度,是我国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香港法院行驶独立司法权力,在国际享有良好声誉。香港法律基础设施完善,知识产权受严密保护,仲裁和调解发展成熟。香港本地和国际法律人才云集,有超11000名执业律师、约1600名执业大律师及约1500名来自30多个司法管辖区的注册外地律师,多家主要国际律师事务所都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在法律上的优势,让本港成为海外和内地企业首先营商地点。 林郑月娥强调,5位港青在国际法律组织任职回来后,会成为本港宝贵人才,巩固提升香港法律枢纽地位,冀未来可有更多港青到国际机构任职。 read more
民政事务局今天(1日)在社交网站发文表示,局长徐英伟趁国庆,在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恒镔陪同下,探访荃湾多个劏房户。贴文指,徐英伟与陈恒镔趁此机会,了解住户生活上的需要以及疫情所造成的影响,并向他们介绍政府相关福利计划,还送赠福袋,送上关怀与温暖。 另外,徐英伟亦出席荃湾各界庆祝国庆升旗礼并担任主礼嘉宾,喜见全港各区都有各式各样的庆祝活动,国旗飘扬,市民开心欢度国庆。 read more
重新登记电子消费券限期今日(15日)傍晚6时届满。政府表示,有1.9万名资料有误或不齐全的电子消费券登记人,需要透过特别安排重新登记,截至昨日已收到1.82万份申请,并已完成处理1.3万份;经核实资料的申请人,可在下月1日收到首期2000元消费券。 政府在旺角、中环、大埔及屯门开放4个服务中心处理补办手续,4个服务中心早上9时开放至傍晚6时。 read more
每两年检讨一次的最低工资,去年冻结于37.5元水平,最低工资委员会现正进行新一轮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检讨。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今日(29日)发表网志提到,委员会于今年4月20日至5月31日,进行为期六星期的公众咨询。咨询期还有两天就届满,欢迎社会人士把握时间,提交书面意见。他表示,希望委员会能在有商有量、互谅互让的气氛下,就法定最低工资的建议水平达成一致共识,并于今年10月底之前提交报告,让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决定。 「最低工资委员会」(委员会)现正进行新一轮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检讨,作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不适宜在此刻就检讨工作公开表达意见。根据《最低工资条例》(条例),委员会负责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并须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建议报告,及后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决定。基于委员会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检讨和建议,都是经过详细分析、咨询社会各界,以及于委员会内的商界、劳工界及学者1的反覆商讨,在过往每一次的检讨,行政会议都接纳委员会的建议。 我在2018年5月13日的网志,以「最低工资真的『跑输』通胀?」为题,分析自2011年5月起实施法定最低工资,至2017年期间的通胀与法定最低工资增长,结论是法定最低工资的累计升幅(23.2%)稍为超越通胀(20.4%)。我在2019年4月28日的网志,以「法定最低工资调高至每小时37.5元」为题,亦点出8.7%的增幅,虽不是很高,亦已是历年增幅最大的一次。2020年的法定最低工资水平检讨,委员会在获得大多数的共识下,建议维持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在每小时37.5元。 最低工资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能 委员会根据条例第三部分的规定成立及组成。委员会揉合劳、商、学与官的组合设计,确保委员会是一个多方平台,在成员有商有量、互谅互让的情况下,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作出建议。 不过,若社会滋生一种政治风气,「企硬」是「道德高地」,「让步」是「放弃原则」,凡事只看谁的「拳头」大,谁人大声谁正确,社会便只会分歧加深甚或撕裂,而多方平台便难以发挥其功能。 条例亦规定委员会在执行其职能时,须顾及在(1) 防止工资过低与(2) 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的目标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及(3)维持香港的经济发展及竞争力。坊间有不少对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意见,例如应考虑到一个工作人口要养活一家人、应与已发展地区看齐、应与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制度下两人、三人,甚至四人平均津贴水平看齐等等。不过,委员会必须依法考虑的便是上述(1)与(2)的平衡,及(3)的有关分析。 公众咨询 委员会于今年4月20日至5月31日,进行为期六星期的公众咨询。咨询期还有两天就届满,欢迎社会人士把握时间,提交书面意见。 今年十月底前交报告 委员会在考虑了公众意见、研究及考虑政府调查的数据及资料、参考在不同经济情境假设下就多个法定最低工资测试水平所进行的影响评估结果后,便进入商讨的过程。如上述及在不同场合,我都表达希望委员会能在有商有量、互谅互让的气氛下,就法定最低工资的建议水平达成一致共识,并于今年十月底之前提交报告,让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决定。 「一年一检」? 劳工界一直以来争取最低工资「一年一检」,而过往委员会的检讨都是每两年进行一次。法例只规定行政长官须要求委员会至少每两年作出报告一次;换言之,在法例层面「一年一检」是可以的。不过,按现行的机制,检讨过程中所需要的研究、分析及咨询等工作,只能在每两年检讨一次的框架下完成,「一年一检」是不可行的。如要「一年一检」,便要大量压缩研究、分析及咨询过程,又或是要改为以方程式调整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前者属现有框架下的技术性调整,而后者则需进行大手术,推倒现行的框架,重新塑造社会共识。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检讨周期,当委员会的检讨工作仍在进行中,现时不是讨论日后是否一年一检的最佳时候。待今次委员会完成有关检讨工作及提交报告后,我相信社会在适当时候可以重新讨论这个问题。 1委员会除了主席外的非官守成员,来自劳工界、商界及学术界的委员分别有三位。 read more
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9日)哀悼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离世。 李家超表示,谨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市民,就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离世,表示深切哀悼。李家超指,伊丽莎白二世在位七十年,是英国在位时间最长的君主,备受英国人民尊重、爱戴和赞许。 李家超说:「在英国举国哀悼之际,我们谨向英国人民致以深切慰问。」 read more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今日(15日)在一个电视节目上表示,今届立法会选举无参选人能有「十足把握」胜选,或出现一如以往「新人赢旧人」、「现任会落选」等情况,认为新选制变数多,竞争大,参选人须努力做好选举工程。 对于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参选人数增加,谭耀宗指,人大、政协较多循选委会界别参与,认为他们优势在于熟悉内地情况,对本港与内地沟通有好处,有助推动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read more
《2022年〈2019年联合国制裁(也门)规例〉(修订)规例》今日(27日)刊宪,即日生效。 政府修订《2019年联合国制裁(也门)规例》,以实施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2624号决议所施加及延长对也门的制裁。实施的制裁包括: 禁止向某些人士或实体供应、售卖、移转或载运军火或相关物资; 禁止向某些人士或实体提供某些技术协助、训练或财政或其他协助; 禁止向某些人士或实体提供任何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或为该等人士或实体的利益,而提供任何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 禁止处理属于某些人士或实体的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或处理由该等人士或实体拥有或控制的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及 禁止某些人士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过境。 read more
香港特区政府今日(17日)在宪报刊登公告,宣布大埔区议会宏福选区一民选议员议席出缺。该区民选议员姚钧豪根据《宣誓及声明条例》(第11章)第21条离任,他的议员席位已由今年6月6日起悬空。 姚钧豪前年3月于大埔挑衅及用镭射笔照射便衣警,被控参与非法集结、无牌管有无线通讯器具罪,去年8月底被判处监禁3个月。当局一度安排姚于狱中宣誓,但后来取消。 香港特区政府去年要求所有区议员宣誓,大埔区议员姚钧豪因非法集结案在囚而未参与宣誓,他在出狱7个月后始获安排宣誓,今年6月1日获安排在金钟政府总部宣誓。其后姚钧豪收到民政事务局的信件,指他曾宣扬含有“光时”等字句在内的“港独”主张,要求他解释其行为如何符合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的要求。惟姚钧豪未予回覆,民政事务局其后向他发信,裁定其宣誓无效,即时丧失大埔区议员资格(DQ)。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