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九龙社团联会获赠300本新书《唐英杰案启示》 冀加强国安教育

由「和衷共济爱港联盟」统筹编撰的新书《<港区国安法>首宗判决唐英杰案启示》亮相今年书展,该书清晰地介绍国安法首宗案件「唐英杰案」的前因、过程、判决以至后续,是坊间第一本系统介绍国安法首宗案件的书籍。「和衷共济爱港联盟」主席李国昌昨日(22日)将300本新书送赠九龙社团联会。该会接受赠书后表示,会用于加强国安法教育。 九龙社团联会表示,香港的繁荣稳定,「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必须要有香港国安法保驾护航。联会未来将在地区层面发挥带头作用,切实担负起推广国家安全及国民教育的责任,特别是要担负起培育青少年爱国爱港意识的使命和责任。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系统化、常态化对地区各阶层、各团体、各类机构成员开展中华文化和国情教育,重点培育青少年国家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和国民身份认同。

唐英杰就覆核不设陪审团等败诉遭追逾138万讼费

香港国安法首案被告唐英杰,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两项罪名成立,被判监禁九年及停牌十年。于前年向高等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遭驳回,其后就《港区国安法》案件不设陪审团提出司法覆核败诉,他及后上诉再遭驳回,需付讼费。律政司早前向唐英杰发信追讨73.65万讼费,要求唐英杰在今年3月14日前支付,指明可亲身支付或寄支票到律政司大楼。据悉,他就申请人身保护令遭拒一案亦被律政司追讨约28.9万元讼费,估计合共有逾138万元讼费尚未支付。据悉,唐已收到相关追费信,称难以承担巨额讼费,且感到无助。 唐英杰因于2020年7月1日驾驶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电单车冲击警方防线、并撞伤3警员,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罪,案件由3名国安法案件指定法官共同审理,不设陪审团。唐英杰去年入禀司法覆核申请推翻律政司司长不设陪审团的决定遭拒,当时法庭指该案是国安法实施后首案,涉及重大公众利益,不作任何讼费命令;惟唐不服上诉,遭上诉庭驳回,上诉庭当时指明虽然在审讯中设有陪审团是原讼法庭的常规审讯模式,但不应假设此为刑事法律程序中达致公平的唯一方式。上诉庭认为律政司司长的决定合宪,而设有陪审团审讯的权利并非绝对,唐英杰在没有陪审团的情况下,他仍可在三位法官组成的审判庭席前,得到公平审讯。而律政司司长的决定属检控决定,受《基本法》第六十三条所保障,不受干预,唐亦没有特殊情况令他能质疑律政司引用《国安法》第四十六条所作出的检控决定,并判他要付讼费。据知,律政司今年3月向唐及其代表律师发信,向唐追讨「陪审团案」讼费约73.65万港元。此外,唐于前年向高院申请人身保护令遭拒,法庭判他要支付讼费,据了解,律政司今年5月向唐发信,提出唐支付两部分讼费,分别是35.8万港元加利息的讼费,以及扣除法援后约28.9万港元讼费。即两案唐共需付逾138万港元讼费。 有法律界人士称,如被裁定须负讼费责任而最终未有支付,通常会弹性处理,例如分期或延期支付,若刻意拒付讼费,或会面临监禁、「钉契」及破产等后果。据悉,唐对于国安法案件不设陪审团,认为或对他和之后的被告造成不公,故提出司法覆核,未料被判败诉,上诉再遭驳回,最终需付巨额讼费,他担忧若破产日后会难置业或移民。

唐英杰分裂国家罪囚9年放弃上诉

香港国安法首案被告唐英杰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两项罪名成立,其上诉原本排期于3月22日进行,惟唐英杰代表律师今日(13日)表示,唐已决定撤回上诉。 唐英杰早前被判囚后曾提出上诉,上诉庭亦曾就有关上诉进行指示聆讯,并将正式上诉排期于3月22及23日进行。但有关案件现时于司法机构网站显示为没有聆讯排期,其代表律师亦确认,唐已撤回上诉。

唐英杰违国安法上诉案排期明年3月审

首宗违反《港区国安法》案件,24岁被告唐英杰被指驾驶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电单车冲击警方防线、并撞伤3警员。3名国安法案件指定法官今年7月已裁定唐煽动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2罪成立,判唐共监禁9年,另取消其驾驶资格10年。唐早前入禀上诉庭,就其2项定罪和刑期申请上诉,高院今早(26日)开庭作指示聆讯。上诉庭法官彭伟昌把上诉排期在明年3月22日进行,预计需时2天。法官亦下令上诉方在明年1月14日或之前呈交书面陈词,答辩方需于14日内作回应。 唐被判罪成的煽动分裂国家罪,指他于2020年7月1日,在东区海底隧道至湾仔谢斐道与柯布连道一带,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恐怖活动罪就指他于同日同地,为胁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令3警员重伤。

外交部驻港公署

外交公署:国安法首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容外部势力置喙

针对德国等个别国家政客就特区高等法院依法判决首宗香港涉国安法案件说三道四,公然诋毁香港国安法,干预特区法治和司法独立,赤裸裸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今日(2日)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发言人指出,被告唐英杰于国安法生效首日在公共道路上蓄意冲撞警方防线,导致三名警察受伤,公然展示「港独」标语,严重触犯国安法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和恐怖活动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香港特区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符合法定职权、遵循法定程序秉公办案,严正处置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天经地义,不容置喙。个别政治势力一而再再而三施压特区司法行动,包庇开脱反中乱港分子,就是唯恐香港不乱、唯恐国安法落地落实,其打着「法治」「自由」幌子践踏法治、危害香港繁荣稳定的卑劣图谋昭然若揭。 发言人强调,国安法明确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广泛权利自由。「修例」风波期间,正是反中乱港分子的暴力活动严重损害了广大市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社会秩序恢复,发展重回正轨,市民欢欣鼓舞,香港法治得到更好捍卫。任何不持偏见之人都会认同国安法是保护香港安全、安定、安宁之法,任何外部势力罔顾事实、颠倒黑白、造谣污蔑都注定失败! 发言人重申,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不是少数干预势力大放厥词为所欲为的「政治秀场」。我们敦促有关政客认清事实,立即停止阻挠特区执法和司法,立即停止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立即停止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