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德权拍片吁踊跃投票携手开创香港未来
立法会换届选举将于12月19日举行,经地区直选、功能界别和选举委员会界别共选出90名议员,是实施香港国安法、完善选举制度后的首场立法会选举。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日(1日)在社交平台上传一条短片,呼吁选民特别是公务员踊跃投票。
聂德权指,在完善选举制度下,你的一票非常重要,是编写新时代、新篇章的关键一票。
他呼吁所有选民,特别是公务员同事,在12月19日星期日踊跃投票。“用你的选票,选出你在立法会的代表,携手开创香港未来。”

立法会换届选举将于12月19日举行,经地区直选、功能界别和选举委员会界别共选出90名议员,是实施香港国安法、完善选举制度后的首场立法会选举。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日(1日)在社交平台上传一条短片,呼吁选民特别是公务员踊跃投票。
聂德权指,在完善选举制度下,你的一票非常重要,是编写新时代、新篇章的关键一票。
他呼吁所有选民,特别是公务员同事,在12月19日星期日踊跃投票。“用你的选票,选出你在立法会的代表,携手开创香港未来。”

香港立法会今日(11日)召开大会,恢复口头质询环节。其中实政圆桌议员田北辰问到政府应对网上假资讯策略时,有议员举例,候任特首李家超日前「香港呢一个家」的言论,因发音问题被曲解为「香港呢个国家」,显示假资讯情况严重。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似乎甚有共鸣,直指自己都是受害人,被一间「已停运的传媒机构」歪曲讲话内容。 邓炳强指科技发展带来方便,但同时加剧一些破坏社会安宁、侵犯私隐等行为,各政策局已加强监察及密切留意假资讯,有需要时会主动澄清,例如会见传媒亲自解释政府资讯等,而互联网世界并非无法可依,有其他现存法例可处理假资讯,如《刑事罪行条例》第9、10条,以及刑事恐吓等。 邓炳强指,疫情期间有人在社交媒体呼吁确诊市民到处传播病毒、违反防疫规定等,根据最新数字,有19人涉嫌干犯相关罪行被捕。但邓炳强一时口误,说成「截至4月31日」,保安局之后澄清,局长所指的日期是4月30日。 read more
政府早前宣布,市民明日(9日)起到任何食肆堂食,必须使用“安心出行”,当中三类人士获额免,包括获得证明书的无家者等。香港社区组织协会社区组织干事薛锦屏今日(8日)在电台节目中表示,社协是其中一个向无家者发放豁免证明书的非政府机构,但至今仍未有更多资料,担心未能在一日内处理千名无家者申请,又指无家者接收资讯的速度较慢等,故估计会有“漏网之鱼”未能获发豁免证明书。 薛锦屏称,社协是其中一个向无家者发放豁免证明书的非政府机构,但暂无更多资讯,因社署昨日(7日)才联络他们,但至晚上仍未收到其他资料,而必须使用“安心出行”的新措施将在明日实施,故担心未必可在一日内处理千名无家者。 薛续指,因部分人未必想公开无家者的身份,而且无家者接收资讯的速度较慢,加上部分人较隐蔽、不愿求助,估计日后会有“漏网之鱼”未能获发豁免证明书。 她又指,自11月进入政府场所时要用安心出行后,无家者正适应相关安排,惟有小部分人难以证明自己是无家者,他们通常会避免进入相关场所,故欢迎政府可发出豁免证明书的安排。 read more
社民连前主席黄浩铭因涉嫌2019年的九龙非法游行案,去年被判囚14个月,黄浩铭今日(30日)早上刑满出狱。他感激家人在其监禁期间一直陪伴,又指家人经常“山长水远”到大屿山塘福惩教所探望自己。另外,民主党前主席刘慧卿等乱港分子到场。 黄浩铭自言属“好运慨政治犯”,刑期较短。他又感到香港变化很大,表明日后会继续留在香港,期望努力为香港社会公义及民主奋斗,又称对离开香港者“没有埋怨,只有祝福”,认为离开的决定不容易,相信他们即使身在外地,都会支持香港人继续坚持民主公义。 他因涉组织及煽惑他人参与2019年10月九龙游行而入狱14个月。今早出狱后,由社民连主席陈宝莹、成员曾健成及民主党前主席刘慧卿等人于东涌迎接。 read more
香港近日多名跨境货车司机北上确诊新冠肺炎,内地供港物资运输受影响。港粤运输司机从业员协会委员张旭辉今日(14日)在一个电台节目表示,目前约有50名司机仍维持运菜抵港,大约300至400名本港跨境货车司机需配合内地防疫工作隔离检疫21日。 张旭辉介绍说,现时本港跨境司机到内地后,不会直接到菜场取货,要在指定接驳点将货车转交内地司机,集中等待内地司机驶回已载货的货车。 内地陆续出台应变措施应对供港物资运输需求。深圳市口岸办已经将文锦渡口岸调整为鲜活食品货物跨境运输车专用口岸,确保生鲜货物快速通关。珠海市人民医院「移动P2+核酸检测车」已入驻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设置新冠核酸快速检测点,为粤港跨境货车司机提供快速检测便利。而珠江船务则加开逾20条航线,将近3.3万吨防疫和民生物资循水路运抵本港。 read more
今日(4日)是“国家宪法日”,香港特区政府与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合办以“宪法与‘一国两制’”为题的网上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今日发表致辞,以下为讲话全文: 各位嘉宾:大家好! 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宪法日”。39年前的今天,也就是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我高兴地看到,从2017年开始,香港特别行政区每年都举行“国家宪法日”的纪念活动。今天,很荣幸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围绕“宪法和‘一国两制’”这一主题,与大家分享一些体会。 明年是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过去的几十年,“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功,经受住了历史的检验,东方明珠璀璨依然,正展现出更加光明的未来。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在许多领域,从政治经济到法律司法、从社会生活到交通往来,特别行政区与国家、与内地其他地区应当建立的制度衔接和有效联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最近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六中全会再次强调,必须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时至今日,“一国两制”的丰富实践已经使我们有经验、有条件、有能力在制度建设上进一步推进“一国两制”实践。 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正在成为新的时代命题。这一时代命题的内涵,就是全面准确地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不断健全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机制,用制度体系维护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确保“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 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核心是准确把握“一国”与“两制”的关系,概括地说,就是“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如何全面、准确地理解这句话,追根溯源,还是要从宪法当中寻找答案。因此,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坚持宪法原则,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 我国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有很多方面,具体到“一国两制”实践,我认为,需要着重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坚持宪法根本法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重要标志和象征,是立国之本。几乎每一个现代国家都有宪法,每一个国家只能有一部宪法。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的法律效力,体现在“一国两制”方针和实践中,至少有三方面含义: 一是宪法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宪制依据。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第62条第十四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作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宪法效力及于特别行政区。正所谓“国家主权所至,宪法效力所及”。 二是宪法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据和效力来源。宪法第31条还规定,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据此,1990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香港基本法,对香港特区实行的各方面制度作出规定。 三是宪法为基本法的适用和解释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通过基本法的同时,专门作出一项决定,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按照香港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是符合宪法的”。宪法和基本法的内容是有机的统一,适用和解释基本法要以符合宪法、实施宪法为基本前提。 宪法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法律渊源。“一国两制”事业建基于宪法、源自于宪法。进一步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首先要学习宪法、尊崇宪法,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 第二,坚持单一制原则。 国家结构形式是调整国家整体与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关系的重要方式。它决定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来源和分配模式。在实行单一制的国家,中央对整个国家拥有主权权力和全面管治权,地方权力源自于中央授权。我国是单一制国家,这一原则在宪法中有充分的体现。宪法序言第11段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第3条第四款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第89条第四项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 单一制原则在基本法中也有重要体现。香港基本法第1条就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第1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此外,基本法中有关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命等条款也体现了这一原则。 单一制原则是维护国家统一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的基本准则。深刻理解并在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过程中切实遵循这一原则,才能正确地认识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准确地把握各项制度机制的内涵和外延,促进中央全面管治权和特区高度自治权的有机结合。 第三,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支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62条具体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十六项职权,其中最后一项职权规定:“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这些规定表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的主权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在“一国两制”方针的确立及其实践过程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1982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现行宪法,将“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在国家宪法中确定下来;1985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关于批准中英联合声明的决定,确认了国家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实行的基本方针政策;1990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香港基本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在香港特区实行的各项制度;2020年5月和2021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先后作出两项决定,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几十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为构建“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作出过数十项决定、决议和法律解释,专门制定了多部重要法律。可以说,“一国两制”事业从伟大构想到生动实践,再到各方面制度机制的构建完善,都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的。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棵“生命之树”,使“一国两制”实践结出了累累硕果。进一步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要继续依靠和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和作用,为“一国两制”提供更加有力的宪制支撑和保障。 第四,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治港。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宪法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在法律上的最高体现,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习近平主席深刻指出:“香港从回归之日起,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中央政府依照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对香港实施管治,与之相适应的特别行政区制度得以确立。”特别行政区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特别行政区的有效治理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特别行政区回归以来的实践充分表明,中央始终把特别行政区放在依宪治国的总体格局中审视和把握,始终坚持依法治港,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例如,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多次立法解释,阐明基本法条款含义,稳妥解决了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居留权、行政长官任期、任职宣誓以及国家豁免等重大问题,解疑释惑,定分止争。再例如,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专门授权,有效解决了内地与特别行政区之间“一地两检”等管辖权问题,促进了人员交流、经贸往来和共同发展。特别是近两年,面对“修例风波”带来的危及国家安全和“爱国者治港”等重大原则的严峻复杂局势,中央审时度势,始终坚持法治原则,严格遵循宪法规定和法定程式,运用“决定加立法”、“决定加修法”等法治方式妥善应对,稳妥处理。 宪法和基本法确立了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进一步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要继续严格遵循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一国两制”事业向前发展。 第五,坚持宪法监督。 宪法实施离不开宪法监督。宪法监督制度是保证国家主权统一和法治统一的基本制度。宪法第62条第二项和第67条第一项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监督宪法实施。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宪法在特别行政区能否得到尊重和实施、基本法在特别行政区能否得到全面准确地适用和遵守,这是“一国两制”下宪法监督的主要内容,也是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重要方式。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特别行政区有特殊性,也有共同性。比如,在立法权监督方面,我国实行统一而分层次的立法制度,下位法不得抵触上位法,地方立法和部门立法必须符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宪法和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进行合宪性和合法性审查。这一宪法监督制度同样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立法,香港基本法第17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但同时,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在审查范围和纠正方式上,对特别行政区立法作了特殊的安排。 进一步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宪法监督制度同样发挥重要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甚至抵触宪法和基本法的问题,以保证新构建的制度机制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的有关规定。 以上“五个坚持”既是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也是在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过程中需要坚持和恪守的宪法原则。“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这同样适用于“一国两制”事业。只有不断地推进“一国两制”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式化,发挥好法治化制度体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才能确保“一国两制”行得稳、走得顺、走得远,与祖国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保持长期繁荣稳定。 过去两年,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确保“爱国者治港”的选举制度日臻完善,这些都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生动实践。正是这些制度机制的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香港特区开启了由乱到治、由治转兴的新的发展时期。我相信,在中央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在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轨道上,坚持宪法原则,不断完善各个领域的制度机制,开创“一国两制”事业新局面! 谢谢大家。 read more
澳门应变协调中心今日(24日)公布,昨日有两名港人由香港入境澳门时检测呈阳性,均列为复阳个案,不纳入统计。另外,澳门过去一日多3宗输入性无症状感染病例。 一名30岁男性香港居民由香港入境澳门时检测阳性。他曾于去年7月接种两剂疫苗,亦曾于今年3月确诊。他于5月22日由香港乘坐下午3时开出的金巴到澳门,持有采样日后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境时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不确定,昨日复查核酸检测结果则呈阳性。 另一名56岁男性香港居民,曾于去年2月、3月和11月接种3剂疫苗,今年2月曾确诊。他于5月22日由香港自驾入境澳门,持有采样日后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境时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不确定,昨日复查核酸检测结果亦呈阳性。 澳门至今已录得82宗确诊和138宗无症状感染个案。 read more
内地今日(28日)发布最新修订的隔离防疫方案,香港菁英会创会主席施荣忻建议新一届特区政府向中央政府提出请求,考虑设计一条闭环管理的特殊通道,容许两地双方商界人员局部试行往来,然后再逐步拓展至探亲和旅游人士,实现全面通关。 他建议,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可以把8间方舱医院打造和设计成一条闭环管理的特殊通道,容许港商率先在8间方舱医院完成每天核酸检测和隔离7天,如无感染症状可统一乘坐由两地政府管理的大巴到深圳,再进行隔离7天,以此减免在内地隔离期间因突然出现阳性或病征,而大幅增加隔离的时间,令北上港人大失预算,有助减轻内地隔离措施的负荷,也有助北上港人可以预算隔离天数和费用等各项因素。 read more
政府今日(21日)凌晨表示,为跟进在中西区、东区、九龙城、观塘、北区及西贡的新冠病毒污水检测呈阳性的结果,民政事务总署将会陆续向观龙楼、东骏苑、德朗村、翠屏(北)村翠桉楼、花园大厦(9座)、燕岗村及将军澳嘉悦的住户及清洁员工及物业管理员工,派发快速测试套装,给他们自行检测。 另外,北区民政事务处将会由今日起陆续向在华明村工作的每位清洁员工及物业管理员工派发快速测试套装,供他们自行检测,以辅助识别感染者。 政府指,快速抗原测试不能够代替核酸测试,如果快速测试结果呈阳性,应再接受核酸检测,以作覆检。 read more
本港第五波疫情有反弹迹象,昨日(13日)新增3154宗确诊,乃时隔6日再破三千大关。政府专家顾问、中大呼吸系统科讲座教授许树昌今日(14日)表示,虽然近期确诊个案上升,但疫情不如3月般严峻,呼吁市民毋须担心。 他解释指,目前本港已有六成人曾经感染新冠肺炎,整体接种率亦有提升,危殆患者有18人,情况不如3月第五波疫情时严峻。 另一方面,目前社区有不少源头不明个案,难以遏止。他认为如轻症数目较多,医疗系统又能够承受,应继续鼓励市民接种疫苗,善用社区隔离设施。许树昌亦提醒曾染疫的康复者,体内抗体会随时间下跌,应尽快接种疫苗。 有官员提出或可以于11月前放宽入境旅客有条件居家隔离,许树昌指要视乎家居条件,包括是否有独立洗手间等,相信政府会继续近期的检疫情况。他表示,何时与内地通关需与国家卫健委专家商讨,建议短期内优先容许特定群组、紧急原因需要北上的市民,以闭环形式入境内地。 香港感染及传染病医学会副会长林纬逊表示,本港疫情反覆和缓慢上升是预期之内,由于未见长者群组受影响,相信不会再出现医疗系统被拖垮情况,但要留意Omicron BA.5病毒免疫逃逸能力会否增强,造成大规模爆发,他又推算疫情有机会在9月再出现爆发。对于深圳湾口岸有旅客检测染疫后自行离开,林指据卫生防护中心资料,大部分有关个案病毒量很低或属于复阳,在社区传播病毒风险较低,但不排除部分患者有病征或是新感染,认为有关人士需要自律。 read more
立法会今日(19日)举行行政长官答问会,李家超出席会议及答覆议员提出的质询。李家超宣布,1月30日起,取消确诊者隔离令,将新冠病毒病视为上呼吸道疾病。 李家超指出,取消隔离令的原因如下: 1.本地新冠疫苗接种率第二针及第三针达到93%及84%,第五波疫情以来大量市民因感染而获得免疫力,等同第三针有效接种率达95%,社会免疫屏障牢固,现市民感染后多数为轻症; 2.三年疫情,病毒不断变异,本地医疗系统提升,加上有效抗病毒药物,病毒对本地公共卫生风险明显减低; 3.与内地通关逾10天,疫情风险未有增加; 4.市民对新冠病毒认知及处理能力大大提升,政府对疫情管理需迈向新阶段、新模式,要由政府「一刀切」、强制变为市民自行决定、负责,逐步建立新常态系统,将新冠病毒病变成一种上呼吸病来管理; 5.香港已经走入复常阶段。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