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违例放气球及阻差罪成 加监两周

李卓人违例放气球及阻差罪成 加监两周

民间人权阵线去年元旦请愿期间,现时正为多宗非法集结案服刑的工党李卓人,被指与社民连曾健成在金钟立法会道,于受管制空域放写有“释放政治犯”直幡的氢气球,对附近航线构成危险。2人被票控违反《民航条例》的附属法例,李卓人则另被票控1项阻差办公罪。李否认2项传票罪后受审,今天(2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2罪均成立。裁判官判他罚款3,500港元及监禁3星期,但其中1个星期准与李现有的刑期同期执行,换言之李就本案须加监2星期。

65岁被告李卓人被控于2021年1月1日下午4时27分,在香港金钟立法会道,即受管制空域放飞一个超过2米的气球,而没有得到行政长官的许可。他另被控于同日同地,阻碍高级督察钟廷森依法执行职务。同案曾健成早前已承认控罪,被判罚款2,500元。

裁判官叶启亮裁决时指,案发时曾李2人分别手执涉案气球与气球的绳尾。当钟高级督察要求检取该气球时,李将绳尾交予曾,然后踏前一步、张开双手并挡在钟面前,曾随即放飞气球,2人动作似有默契,使钟未能检取气球。而且李注意到气球正在升空,用身体压向钟令对方未能阻止气球飞去,因此裁定李有份放飞气球及阻挠警方执法,裁定其2罪成立。

控方透露李有5项案底,辩方则指李仍处监禁,预计今年9月才服刑完毕,冀法庭能够考虑量刑整体性,准部分刑期同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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