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12 月 2021-12-04
今日(4日)是“国家宪法日”,特区政府与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合办以“宪法与‘一国两制’”为题的网上座谈会,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发表致辞,以下为讲话全文。
各位朋友:
欢迎大家参加“国家宪法日”线上座谈会。
为了增强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二○一四年十一月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十二月四日订为“国家宪法日”,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已经是香港第五年举办“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市民除了通过电视或网上直播收看外,亦可以在政府网页重温座谈会的精彩内容,深入研读各位嘉宾讲者的分享。
今年,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为座谈会担任主讲嘉宾,分享他对“宪法与‘一国两制’”的精辟见解。张勇副主任是法律专家,长期从事与“一国两制”相关的法律工作,由他作为今天的主讲嘉宾实在令座谈会生色不少。在主题演讲后,励进教育中心主席范徐丽泰女士将为我们主持对谈环节,与两位本地嘉宾交流意见,他们分别是香港科技大学经济学兼任教授雷鼎鸣,以及原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刘佩琼,相信两位嘉宾的真知灼见能让大家获益良多。
今天座谈会以“宪法与‘一国两制’”为主题,适逢明年是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因此今天的讨论来得特别及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今年三月十一日通过《十四五规划纲要》,当中有关香港的部分而与今天主题有关的包括: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加强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及国情教育,以及增强港澳同胞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
香港于回归祖国后能够持续繁荣稳定,实有赖成功落实独一无二的“一国两制”方针。我们在明年纪念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25周年及庆祝“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同时,亦必须深化社会各界,特别是年轻一代对宪法及基本法的正确认识,并全力维护“一国两制”下香港的宪制秩序。
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最高法,是国家的重要标志和象征,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权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第31条和62条作出决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和通过基本法,并通过基本法赋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职责。宪法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据和效力来源,并与基本法共同构成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为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提供最有力的保障。因此,所有香港市民均有责任尊重和维护以宪法和基本法为核心的宪制秩序。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二○一七年七月一日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上发表重要讲话,经过四年多的体会,特别是二○一九年下半年因“修例风波”引起的“黑暴”冲击,我们应当更掌握习主席当时语重心长提出如何确保“一国两制”不变形、不走样。习主席说要坚持在香港落实“一国两制”,要维护四个“始终”:始终准确把握“一国”和“两制”的关系;始终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始终聚焦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始终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当中至关重要的是在落实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时,要把中央依法行使权力和特别行政区履行主体责任有机结合起来;要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要加强香港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宪法和基本法宣传教育。
当我们对“一国两制”的实践经验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后,可以发现从“反国民教育”、非法“占中”、鼓吹“港独”,到“修例风波”期间的乱象,根源都是因为我们回归祖国一段时期以来,未有真正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制度体系。犹幸在香港面对困难时,中央果断应对。最近,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当中指出中央审时度势,采取了一系列标本兼治的举措,推动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为推进依法治港、促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打下了坚实基础。事实上,中央根据《宪法》赋予权力分别于去年六月和今年三月颁布及实施香港国安法和完善特区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都是中央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为香港解决问题的重大举措,体现对“一国两制”初心的坚持;任何诬蔑中央这两大举措是破坏“一国两制”,都是无稽之谈,都会不攻自破。
在此重要日子,我想和大家重温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乔晓阳在基本法颁布30周年高峰论坛上所提到的五点:第一,要始终坚持站在国家立场上来看待基本法;第二,要了解基本法的宪制性地位是宪法赋予的;第三,基本法是一部授权法;第四,基本法的所有规定是有机联系的整体;第五,要始终坚持从“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来实施基本法。我认为以上五点正是宪法及基本法与“一国两制”关系的精髓。
宪法第54条规定中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随着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和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完善,香港社会已经重回正轨,特区政府将能够更聚焦经济和民生事务,改善市民生活,并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完善选举制度后的首场立法会选举将于两星期后举行。在新一届立法会就任后,我相信行政立法关系将会更加畅顺,为香港开启良政善治的新局面。
最后,我衷心感谢中联办及励进教育中心对今天座谈会的大力支持,并期待几位嘉宾接下来的分享。谢谢大家。 read more
17 1 月 2022-01-17
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位于旺角砵兰街387号的「童乐居」发生虐儿事件,案件至今累积有16人被捕,受虐幼童增至29人。社会福利署今日(17日)派遣专队进驻涉事的幼儿中心,每天实地密切监察中心日常运作,确保中心运作符合服务质素并切实执行有效改善措施,保障儿童得到妥善照顾。
专队成员包括社工、护士和具备监管幼儿中心经验的人员,专队会运作至中心的改善方案和运作情况符合社署要求。
社署早前表示,自事件发生以来,署方已采取连串行动,包括于上月27日派出由20多位临床心理学家、护士、社工等组成的跨专业团队前往中心调查,视察中心运作,检视工作纪录,并逐一观察中心70名儿童的行为、健康和情绪,确保其情况稳定。署方上月28日亦与营办涉事服务单位的机构执行委员会和管理层会面,听取机构汇报事件和跟进工作。
社署还表示已加强巡查中心并继续调查,向机构发出书面警告和纠正指示,要求加强对前线员工的督导和监察,并要求机构于本月25日前提交检讨报告。 read more
18 12 月 2023-12-18
香港全港各区工商联永远名誉会长吴锡有应邀参加2023首届中国(深圳)乡村振兴产业博览会/中国(深圳) 国际生态农业暨食材博览会开幕式。
吴锡有致辞时表示:首先,我想谈谈香港全港各区工商联在乡村振兴中的角色。我们作为香港的主要商会组织,全港各区工商联始终致力于推动香港经济的发展与内地各省市间的互动联通。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政策,全港各区工商联也同样发挥积极作用。通过与各地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合作,为乡村地区提供了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平台支持,助力乡村地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同时,全港各区工商联还大力倡导企业对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回馈社会,为乡村地区的发展共同做贡献。
再次、我想谈谈农产品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性。农产品是乡村地区的主要产业、对乡村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在乡村振兴中,我们不仅关注工业、服务业等产业发展,更应重视农业的发展。通过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增加农民收入,进而推动乡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同时农产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对保障人们健康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未来的发展中,香港全港各区工商联会继续发挥作用,为乡村振兴和农产品的发展贡献更多力量。同时,也希望各位同样能够关注和支持乡村振兴和农产品的发展,共同为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
最后,吴锡有会长祝愿本次开幕式取得圆满成功! read more
09 9 月 2021-09-09
教育改革后,新推出的公民与社会发展科(公民科)率先于新学年的中四级教授,并逐步取代原有推行逾10年的通识科。自公民科开课以来,社会各界人士包括校方与学生都反应正面。教育局局长杨润雄昨日(8日)表示,公民科课程内容中包含了很多香港跟国家相关联的知识,期望学生能透过学习该科目,树立正确价值观,认识国家,认同自己中国人的身份,学会从国家民族的角度去看待世界上的问题,这对学生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教育改革从来都只为培养下一代
杨润雄坦言,回顾过去这两年,香港的教育界发生了很多变化,其实香港教育在1997年回归祖国以后,曾经都做过一次很大的改革,时间大约在2000年的时候,那时候科技的高速发展,社会变化得越来越快,变动亦是越来越大。特区政府当时主张教育改革,正是希望下一代有能力去应对这些社会大变化,这种几乎每天都在变动发展的情况。所以当时改革的出发点是从学生出发,培养加强他们的个人能力,使之成为终生学习者、能明辨是非、可以综合不同的能力解决困难、具备创新性思维等,这是当时最主要的一个思考方向。
他表示,在过去的两年中竟然有这么多的学生参与违法暴乱,让社会各界开始反思教育问题所在,也不得不承认现在的体系存在不足,这次推行公民科是政府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的思考和改革。他强调,推行公民科是从香港的实际情况出发所进行的重大改革,而且未来在其他方面也会不断有适当的变动,尤其是认识到2000年政府推行教育改革的时候,没有充分考虑回归后的社会情况,没有将「一国两制」的内涵放进教育体系里面,所以才会产生很多香港学生被卷入「修例风波」的恶果。
香港的教育应与「一国两制」相适应
杨润雄表示,未来的教育改革将继续推动香港的教育回归到与「一国两制」相适应的教育体系中,尤其是国家的「十四五」规划为香港带来了极大机遇,希望香港青年能够把握这个机会,在大湾区甚至是国家大局中有一个好的发展。
杨润雄把「以德施教、以教育才、以才庄区、以区献国」这16个字作为政府未来对教育的期望和目标。他解释称,我们的教育应该以德为目标,培养才德兼备的人才;同是也是对教师的一个要求,希望教师也以德施教,以德育人,教育培养我们的下一代,培养出才德兼备、爱国爱港的人才,也为香港特区和大湾区发展提供人才动力,更是尽一份心力服务国家。 read more
23 11 月 2021-11-23
内地疫情防控专家团今日(23日)展开第4日访港行程,早晨约9时半到港岛鲗鱼涌一间万宁考察。专家团先在收银处附近货架听取介绍,随后至店内配药处停留约15分钟参观了解店内情况,至约10时离开。
内地专家团昨日(22日)曾到访检疫酒店、社区检测中心、货柜码头等与香港防疫抗疫工作有关的单位及设施,并与人员会面、交流和分享经验。
访港内地疫情防控专家团由国务院港澳办和国家卫健委组织,成员包括来自国家卫健委、广东省、深圳市及珠海市等地疫情防控专家,国务院港澳办及香港中联办亦派员参与。 read more
22 5 月 2022-05-22
香港特区政府将于周三(25日)在立法会首读《2022年职业安全及职业健康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以修订《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及《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今日(22日)在网志谈及修例工作表示,修订的两条法例中,前者的罚则是1994年至今没有经过调整,后者的罚则是自1997年订立大致上沿用至今,没有调整。他指「还不作调整,实在说不过去。」
罗致光网志全文↓↓↓
近月,劳工及福利局(劳福局)提出了多项法例的修订,显得有些繁忙及紧迫。一般而言,政府提出法例修订,政策局当然要做法律研究,咨询持份者,初步建议通过由政务司司长主持的政策委员会,在政府内部获取草拟的时间配额,才进入法案草拟工作。完成了法案草拟,还要过三关才可以出台。第一关便是立法会的相关事务委员会。新一届立法会一月组成,一般事务委员会要二月才开始讨论政策事项。获得事务委员会的支持后,法案便交政府内部的政策委员会通过,再到行政会议。行政会议通过后,便可以刊登《宪报》,将法案交到立法会。上星期三,按立法会《议事规则》我签署预告,政府将于5月25日,在立法会首读《2022年职业安全及职业健康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以修订《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及《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
上述修订的两条法例,前者的罚则是1994年至今没有经过调整,后者的罚则是自1997年订立大致上沿用至今,没有调整。换言之是分别为28年及25年没有调整。还不作调整,实在说不过去。
但最重要的问题是,虽然过往20年整体工业意外率有明显下降,每千名工人的工业意外率由2000年的51.7下降至2020年的12.4,但是工业意外导致死亡个案数字在过往十年,一直维持在约每年20宗,并没有下跌的趋势。特别是对一些明显严重违规而导致死亡的个案,罚款却明显过轻,其中更有持责者多次触犯职安健法例而导致严重意外。可见条例的罚则明显极之缺乏阻吓力。
立法建议
是次的修例工作,可说是十分「浩瀚」,主要原因是罚则有超过20年没有作出修订。细节内容,可参考立法会的资料。在这网志中,我只点出两个环节,一是较少人关注,但是修订最多的部分并涉及230条条文;二是最受到关注,有关经循公诉程序定罪的雇主一般责任条文罪行的罚则。
调整罪行的严重程度及最高罚款
上述需要修订的两条条例中,有659条条文涉及广泛的法定职安健要求,包括指定风险消减措施及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违法行为的三个不同严重级别与相关罚则。这亦是今次在修例草拟工作中,最浩瀚的部分。工作包括检视每一条条文的罚则于二十多年后的今天还是否合适或需要调整,以及基于过往二十多年的执法经验,这些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级别是否适当。经过劳工处的同事们,巨细无遗地逐一条文审视及咨询相关业界的意见后,决定建议将160条条文的违法行为的严重性级别提升,70条条文的严重性级别降低,共230条条文需要调整。
举例来说,《工厂及工业经营(在压缩空气中工作)规例》第21(6)(f)条,要求雇主在医疗室设置供放置食物及热饮的食橱,现时罪行的严重性是“非常严重”,我们建议调整为“轻微”。又如《工厂及工业经营(应呈报工场的防火设备)规例》第5(2)条,规定雇员不得阻塞走火通道,以确保火警发生时,通道畅通无阻;现时罪行的严重性是“严重”,我们建议调整为“非常严重”。
此外,就罚则的调整方面,我们考虑了三个因素:一是雇员及雇主的财政能力有分别;二是经歴20多年通胀;及三是适量提升罚则的阻吓力;如下表:
现法例最高罚款额
建议最高罚款额
雇主
雇员
轻微违法行为
10,000元
25,000元
10,000元
严重违法行为
50,000元
100,000元
50,000元
非常严重违法行为
200,000元
400,000元
150,000元
虽然表面上涉及雇员的最高罚额没有调升,但由于有共90项涉及雇员的条文调高了严重程度,整体的最高罚款额提升了2.2倍,相对雇主的2.4倍。
经循公诉程序定罪的雇主一般责任条文罪行的罚则
基于前文提及有关近十年因工业意外死亡个案,在每年约20宗徘徊,没有改善,再加上罚则阻吓力不足,更有持责者重复干犯极严重的职安健罪行,我们检视了这些案例,及参考外国经验,就违反极严重职安健的违法行为,即涉及极高罪责或严重疏忽并导致严重后果的个案,我们建议修订针对雇主一般责任条文,让劳工处以可公诉罪行形式引用该条文提出检控,并由较高层级的法院审理。我们只会针对故意或罔顾后果地作出的行为或不作为而构成极高罪责,并导致工人死亡或严重受伤的特殊情况,才引用建议的可公诉罪行形式提出检控。劳工处仔细审视了自二零零九年的检控个案,认为只有七宗个案可以达至以可公诉罪行形式提出检控的门槛。
这一部分的修订中涉及的罚则水平有争议性。政府参考了外国经验及多番听取了雇主及雇员的意见,采取了「中间落墨」的方案,我们建议将可公诉罪行的最高罚款额订为一千万元,这与目前香港法例中列明的最高罚款额1相同,亦是其他已发展国家及地区职安健法例最高罚款额的中游范围。由于职安健条例规管香港各行业,而当中绝大部分是中小企2,我们建议在法例加入新条文,若公司经循可公诉程序定罪,要求法庭在量刑时须参考被定罪公司于案发日的相关财政年度的营业额,以协助法庭评估被告的运作规模和财政能力,从而作出阻吓性的罚款。这个最高罚款额订为一千万元水平,相信会在法案审议阶段有不少讨论,我们预期工会的代表会认为是太低,而商会的代表则会认为是太高。
后语
这是一次重大的法例修订,除了要感谢各方所给予的意见,更要感谢曾经参与有关工作的现任及前任劳工处同事,特别是在开始时,愿意承担一次全面的法例检讨所涉及的浩瀚工作,可说是「勇气可嘉」。不过,修订法例工作还未有结束,还要待立法会完成审议,我们不能排除在审议过程中,仍会找出一些需要优化的修订。最后还是要说,修订法例,加强阻吓力,是必须的,但不足以改善职安健,还需要不断调整教育、训练、宣传、巡查和执法的策略。此外,就职安健的法例修订仍有一项优化《建筑地盘(安全)规例》的工作在下届政府初段才会提交议会,即是要求承建商向劳工处处长呈报规模较小但风险较高的建筑工程,好让劳工处可以及早依据工程的风险作出职安健的巡查。
1《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及《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个别条文的最高罚款额为一千万元。
2根据工业贸易署最新数字,中小企业数目占目前全港企业数目超过98%。 read more
17 9 月 2021-09-17
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昨日(16日)在其旧Facebook专页贴文称,昨晚10时移除支联会网站、Facebook及其他指定电子平台讯息。然而,支联会早于本周三(15日)于Facebook开设新的专页,并于昨日上载第一则贴文,交代删除支联会其他原有的电子平台讯息。就支联会Facebook开新专页,警方发言人回应指,不评论个别个案。警方采取任何行动,会按实际情况,依法处理。
新的支联会Facebook专页目前只有一则贴文,内容为支联会应警方要求移除电子平台讯息,以及称日后最新的支联会讯息将会透过该网上电子平台发布。
根据新专页显示支联会为非营利组织,而图片没有使用支联会标志,转用以往六四集会的相片,内容也没有提及以往五大纲领或「结束一党专政」字眼。
警方指出,根据《港区国安法》第43条及其《实施细则》附表四,警方可要求服务商对发布在电子平台上相当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或相当可能会导致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发生的电子讯息作出禁制行动。「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包括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等,有关禁制行动会严格按照法律进行。
该法第3条订明,香港特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上述禁制行动的权力,目的是为防范及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并只适用于在电子平台上发布而属相当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或相当可能会导致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发生的电子讯息,市民可继续合法地使用互联网,不会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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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3 月 2022-03-08
香港政府将于4月发放首期消费卷,八达通卡有限公司营业及市务总监李玉儿今日(8日)指出,八达通的余额上限维持在3000元,因此市民下月领取消费券时,不能够一次过收取5000元,需要分批领取,次数不限。
李玉儿举例指,如市民的八达通卡内有1000元余额,到政府派5000元时,第一次拍卡会先领取2000元,而八达通会记录市民领取了多少消费券,到市民用掉一些钱,又可以再领取。她表示,没有限制市民分多少次领取,主要是看余额可以领取多少消费券金额。
另外,八达通用户于4月收取4000元消费卷后,若5月底达到合资格消费,最早可于6月16日收到余下1000元消费券。而选用其他支付工具的市民则可以在首阶段一次过领取5000元消费券。 read more
26 9 月 2020-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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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11 月 2021-11-24
国安法指定法官履行司法职能屡受滋扰,高等法院及湾仔区域法院昨日(23日)又先后收到可疑信件。全国人大代表、律师陈曼琪对此强烈谴责,严斥这种严重违法行为,是对国家安全和香港司法机关作出严重的挑衅,香港法治精神响起警号,情况绝对不能接受,必须立即阻止。
陈曼琪指,法官被暴力恐吓,干犯者除涉嫌违反刑事恐吓外,亦可能因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区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或是为胁迫特区政府针对人的严重暴力而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的颠覆国家政权罪和恐怖活动罪。她支持法官依法秉行公义、警方严正执法,尽快将凶徒绳之于法,捍卫国家安全、「一国两制」和香港法治。
(来源:点新闻)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