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拘捕7人包括店铺负责人 涉及46宗电子消费券骗案

警方今日(22日)公布一宗与政府「电子消费券」有关的骗案,案件中警方共拘捕9名男女,包括7男2女,年龄介乎16至46岁,其中7人相信与一个犯罪集团有关,部分人有黑社会背景。另外有2人因涉及盗取朋友及前伴侣消费券被捕。 警方表示,自今年4月起关于第一期电子消费券已经接到64宗涉嫌诈骗案件,涉及款项超过30万元,经过调查发现其中46宗案件相信与一个犯罪集团有关,在锁定一些涉案人士身份后,昨日展开行动,拘捕该犯罪集团的7名人士,包括集团主脑及相关店铺负责人。 根据警方调查,有骗徒涉嫌以不法手段取得他人的个人资料,之后冒充受害人以邮递方式,向当局申请更改收取消费券的账户,然后使用无实名登记的电话号码设置新的支付平台账户,以接收当局的确认通知及电子消费券。该犯罪集团中有4人,在政府派发消费券的首两天使用46次电子消费券,大部分在3间商户怀疑合谋进行套现交易,涉及款项21万元。

首4月香港警方接获32宗消费券套现案 邓炳强:警方必果断执法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15日)于立法会会议上表示,去年接获共13859宗网上骗案,较前年10716宗上升29%;至于有关消费券的案件,截至今年4月,警方累计接获458宗案件,当中187宗涉及盗用受害人资料冒领消费券,32宗涉及套现消费券。 邓炳强表示,网上骗案今年首4个月有5582宗,损失金额高达10.01亿港元,其中网购骗案占2585宗,166宗为信用卡盗用;至于损失金额方面,则以网上杂项骗案最多,受害人共损失3.8亿港元。 邓炳强指出,截至今年4月份,警方累计接获458宗与消费券有关的案件,当中187宗涉及盗用受害人资料冒领消费券,32宗涉及套现消费券,其余239宗为拒绝退还因申请人填错资料而存入他人账户的消费券案件。他强调,如发现任何利用不法手段使用消费券,警方必定会采取果断执法行动。

涉套现香港消费券牟利 3人涉欺诈罪被捕

香港警方留意到近日有人在不同社交平台发广告贴文,公然声称可以用折扣价钱以现金兑换消费券,利用当中差价牟利。警方经调查后,发现不法分子相约市民到指定地点或商铺,并提供店铺的“付款码”,以不同折扣的价钱,以现金方式兑换市民的消费券。有见及此,警方财富情报及调查科及西九龙总区重案组展开深入调查及分析,成功锁定3名在社交平台广告贴文的男子,于昨日(8日) 展开拘捕行动。 西九龙总区重案组署理总督察林子镰表示,警方派出探员假扮成有兴趣将消费券兑换成现金的人,分别在旺角、深水埗及将军澳以“欺诈”罪拘捕3名男子,年龄介乎33至45岁,涉嫌与案有关。 据悉,被捕男子分别报称为店铺东主及售货员,全部被扣留调查。案件涉及不同消费平台,而被捕男子曾成功兑换消费券,以8至9折兑换现金。警方行动仍在进行中,不排除稍后会有更多人被捕。警方亦会追查,任何与疑犯以消费券兑换成现金的人。 财富情报及调查科署理总督察戴焯贤提醒市民,消费券只可以用于本地零售、餐饮、服务行业商户实体及网店,不能兑换现金或其他受禁制的用途。如市民联同商户以不法手段,制造虚假交易纪录,合谋商户兑换消费券,有可能干犯“串谋欺诈罪”。 香港警方表示,会与支付平台保持联系,若发现违法商户,有可能帐户被冻结或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