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选举如期开展提名期

香港特首选举如期开展提名期

第六届行政长官选举将于5月8日举行,提名期由4月3日开始,至4月16日结束。早前有消息指,特首选举将会延期一年。不过,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在抗疫记者会上回应,至今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当局仍会按照4月3日开展提名期。

有消息指,当局将于4月8日左右有重大公布,届时会宣布特首选举因疫情而延迟一年举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稍后作出《决定》。文章又指,延迟特首选举因“抗疫只抗到一半”,不利施政连贯性。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指,未有听闻会押后选举或延任的消息,人大常委会预计4月底开会,暂时未知有否涉及香港议程。

林郑月娥于2月18日,引用《紧急法》将原定于3月27日举行的行政长官选举押后至5月8日;同时宣布将原定于2月20日展开的特首提名期押后至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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