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元朗天恒村恒翠楼解封揭8宗阳性个案
本港第五波疫情持续,政府今日(13日)上午完成元朗天恒村恒翠楼的强制检测行动,有1080人接受检测,当中发现8宗阳性检测个案,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会安排跟进。
另外,政府亦派员到访约400户,当中18户中没人应门,政府会采取措施跟进。
本港第五波疫情持续,政府今日(13日)上午完成元朗天恒村恒翠楼的强制检测行动,有1080人接受检测,当中发现8宗阳性检测个案,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会安排跟进。
另外,政府亦派员到访约400户,当中18户中没人应门,政府会采取措施跟进。
香港入境处成立60年,执法与服务并重。执法部除不遗余力打击黑工,亦要处理等候遣返的被羁留人士。入境处助理处长(执法)陈伟烈指出,屯门青山湾入境事务中心不时有被羁留人士挑起事端,甚至采取暴力对抗,影响中心日常运作。因此,中心去年成立紧急应变队,并特别引入俗称「蛙皮」的战术套装、防刺战术背心、臂盾等装备,处理肢体冲突事件及大型事故。 陈伟烈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中心于2005年5月开始运作,初时由惩教署代管,约5年后才由入境处全面接管,交由执法部管理,现时可容纳约500名根据《入境条例》被羁留及等候遣返人士,以及等待最终裁定的免遣返声请人。中心过去曾发生被羁留人士集体对抗管方的事件,需急调大批人手处理,对日常运作造成影响。 经检讨后,中心去年6月成立紧急应变队,负责应对和处理中心内被羁留人士的冲突事故,并会定期接受战术技巧、体能及枪械(胡椒球发射器及防暴枪)等训练。队伍亦会负责中心的高风险押解工作,定期进行搜查、夜间巡逻及巡视外围等职务,以确保中心秩序良好。 过往中心突击搜查时,曾发现有被羁留人士自制削尖牙刷等违禁品意图伤人,为保障职员及被羁留人士安全,紧急应变队配备「蛙皮」、防刺战术背心、战术头盔、行动靴、随身摄录机及低杀伤力武器,大幅增强执行职务的机动性,配合战术需要。除原有长、短及圆盾外,新引入的臂盾易携带兼伸展方便,充分保护手部之余,亦能作出敏捷应变。 今年5月中心内约30名被羁留人士拒绝返回寝室及服从中心命令,企图对抗管方,应变队迅速支援,使中心可于短时间内恢复秩序。此外,用作羁留免遣返声请人士的大潭峡惩教所,于今年5月完成改建,应变队亦负责押解声请人士到惩教所,腾出中心设施供部门处理更多羁留个案。 随着《武器条例》及《火器及弹药条例》的修订获得通过及在本月1日生效,入境处获授权为其中一个可管有被归类作「违禁武器」、「枪械」及「弹药」物品的部门,中心专责小组会不时检视中心的防暴装备及武器,确保同事在处理紧急事故时有足够的保护。 read more
第十二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前保安局局长李少光昨日(14日)早上在睡梦中离世,终年73岁。警司协会、香港警务督察协会、海外督察协会及警察队员佐级协会4个警察评议会职方协会今日(15日)发表声明,表示痛悉李少光与世长辞,深感哀痛。警察评议会职方协会向其家人致以深切慰问。 声明表示,李少光服务政府及社会38年,出任保安局局长期间带领警队及其他纪律部队竭力维护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对香港的保安事务贡献殊伟。离开政府后,李少光仍然热心服务市民,担任港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持续为国家及香港作出重大贡献。声明又说,李少光是公职人员的典范,他的精神将永存我们心中,警察评议会职方协会向他致以崇高敬意。 李少光于1998年获任命为入境事务处处长,于2002年获任命为廉政专员,并于2003年获任命为保安局局长,出任该职位至2012年6月30日。 read more
教育局今日(12日)表示,鉴于近年社会对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的工作有不少意见,会审慎研究议会未来的发展方向;当局亦正草拟教师专业操守指引,当中会提供实例,说明对失德教师的惩处,使教师时刻注意谨言慎行,守规守法,局方检视教师的注册时,亦会以此作为参考,预计有关指引可于本年内完成。 教育局副局长蔡若莲在电台节目指出,并非对业界自行规管无信心,但过去2年当局处理数以百计的教师投诉个案,但议会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发挥作用,教师专业发展框架和制度有需要不断优化,与时并进,让社会对教师专业更有信心。 read more
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呈献的年度合家欢节目「冬日开怀集」系列于11月至明年2月期间举行,本地与海外的表演团体将为观众带来目不暇给的节目,包括戏偶、舞蹈、杂技、电影及多媒体剧场等,与观众共庆佳节。「冬日开怀集」系列还将推出多个网上节目(包括戏偶及马戏演出),让市民安坐家中,亦能欣赏精彩演出。 「冬日开怀集」系列节目包括: 苏格兰芭蕾舞团(英国)《魔幻舞台》(舞蹈电影) 日期及时间:12月25日(星期六)下午4时及12月26日(星期日)晚上8时 幻光奇艺坊(加拿大)《极限都市》(杂技电影) 日期及时间:12月25日(星期六)晚上8时及12月26日(星期日)下午4时 地点:葵青剧院演艺厅 SIRO-A(日本)《百变A君玩乐园》(直播演出) 日期及时间:1月15日(星期六)晚上7时30分及1月16日(星期日)下午3时 地点:香港文化中心剧场 read more
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昨日(24日)联同卫生署和医院管理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一级巡视员贺青华、连同在港的内地流行病学专家组和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以及其他内地官员和专家,以视像方式进行抗疫专班工作交流会。 会议上,内地专家听取卫生署介绍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医管局介绍医疗救治工作情况,并根据内地抗疫的宝贵经验,就香港应对第五波疫情的策略提供建议。内地专家组亦介绍在港考察期间的工作,双方深入讨论了流行病学数据分析、检测信息系统管理、社交距离措施、疫苗接种和其他疫情防控工作的计划,以及细化各项对接工作。 陈肇始表示,特区政府感谢贺青华一级巡视员、流行病学专家、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以及其他内地卫健委专家为特区政府提供的指导及建议。特区政府将会根据专家提供的意见,跟进建议,以进一步优化及提升流行病学调查的效能及治疗感染新冠毒病的轻症病人以免变成重症的工作。 特区政府已积极跟进内地专家的建议,例如卫生署已于周三(23日)正式启用由专家建议建立的网上病人资讯呈报平台「传染病公众平台」,让收到化验所通知检测呈阳性或初步阳性结果的市民,可透过电子表格形式提供相关流行病学资料及同住家人成员资料等,使政府可以尽快安排患者入住隔离设施及作接触者追踪之用。至今,已有超过一万五千人使用该平台呈报资料。 陈肇始在会议上再次衷心感谢中央迅速和积极回应援助香港的请求,派出两个专家组到港指导特区政府的抗疫工作。她并要求卫生署及医管局积极跟进专家的建议,争分夺秒控制疫情。 read more
《香港参与国家改革开放志》出版典礼暨《粤港澳大湾区志》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于今日(6日)在香港举行,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致辞时表示,《香港参与国家改革开放志》的出版,为香港在祖国改革开放中担当的角色留下了珍贵记录。她乐见香港地方志中心编修团队中有许多年轻的研究员,认为让年轻一辈参与修志工作,除了给予他们机会深入探讨香港历史以外,还能进一步加深他们认识香港和国家密不可分的关系,增强对于国民身份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林郑指出,香港在国家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一直以香港所长贡献国家所需,与国家同发展、共繁荣。香港既为改革开放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同时也受益于内地的高速发展,成功转型成为内地连结世界市场的重要桥梁,建立和巩固了香港今天作为国际商贸、物流、航运、金融和专业服务中心的地位。她强调,香港人在国家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从不缺位,现在透过修志,可将事实全方位呈现出来,让下一代和内地同胞,不会忘记香港这个小地方对国家的大贡献,从而明白香港与国家的发展休戚与共,息息相关。 另外,香港地方志中心今日连同广东省地方志办公室和澳门基金会代表,签署《粤港澳大湾区志》合作备忘录。林郑表示,粤港澳共同编修《粤港澳大湾区志》可即时记录大湾区11个城市之间的紧密交流合作,有利于未来大湾区发展的总结和展望。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特区政府对《十四五规划纲要》为香港带来的机遇深感鼓舞,将继续坚守“一国两制”方针,善用香港高度法治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优势,积极成为国内大循环的参与者,和国际循环的促成者,以粤港澳大湾区为切入点,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林郑最后提到,修志是浩大工程,历时多年,需要相当的经费支持。她承诺在每年的行政长官社会资助计划中拨出相当的款项,并呼吁更多社会贤达及机构热心赞助。林郑说,相信《香港参与国家改革开放志》和《粤港澳大湾区志》一定可以说好香港自身的故事,香港与湾区的故事,以及香港与国家的故事。 read more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第360C(1)条,命令公司注册处处长将支联会自公司登记册中剔除。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今日在一个电台节目上指,支联会涉及众多犯罪元素,剔出公司登记册在法律上无矛盾。 汤家骅表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将支联会剔出公司登记册,属于民事程序,只需有合理推断,认为有关组织有机会危害国家安全,并非按刑事诉讼标准要在毫无疑点下才可判入罪。 对于支联会在法庭未有判决涉及危害国家安全,便被剔出公司登记册,汤家骅强调,剔除公司登记地位的条例,不涉惩罚性条文,只是预防性质。他解释,虽然法庭暂时未有判决支联会涉及危害国家安全,但这只是众多犯罪元素之一,当局决定将支联会剔出公司登记册,在法律上无矛盾,亦不会出现尴尬情况。 汤家骅又说,若涉及犯罪的人士去世,不会被检控;同样道理,若一间公司结束了,亦不会被检控,但如个别人士曾触犯《香港国安法》,即使公司已不存在,有关人士仍有机会以个人身份被检控。 read more
今日(4日)是“国家宪法日”,香港特区政府与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合办以“宪法与‘一国两制’”为题的网上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今日发表致辞,以下为讲话全文: 各位嘉宾:大家好! 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宪法日”。39年前的今天,也就是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我高兴地看到,从2017年开始,香港特别行政区每年都举行“国家宪法日”的纪念活动。今天,很荣幸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围绕“宪法和‘一国两制’”这一主题,与大家分享一些体会。 明年是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过去的几十年,“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功,经受住了历史的检验,东方明珠璀璨依然,正展现出更加光明的未来。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在许多领域,从政治经济到法律司法、从社会生活到交通往来,特别行政区与国家、与内地其他地区应当建立的制度衔接和有效联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最近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六中全会再次强调,必须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时至今日,“一国两制”的丰富实践已经使我们有经验、有条件、有能力在制度建设上进一步推进“一国两制”实践。 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正在成为新的时代命题。这一时代命题的内涵,就是全面准确地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不断健全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机制,用制度体系维护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确保“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 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核心是准确把握“一国”与“两制”的关系,概括地说,就是“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如何全面、准确地理解这句话,追根溯源,还是要从宪法当中寻找答案。因此,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坚持宪法原则,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 我国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有很多方面,具体到“一国两制”实践,我认为,需要着重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坚持宪法根本法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重要标志和象征,是立国之本。几乎每一个现代国家都有宪法,每一个国家只能有一部宪法。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的法律效力,体现在“一国两制”方针和实践中,至少有三方面含义: 一是宪法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宪制依据。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第62条第十四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作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宪法效力及于特别行政区。正所谓“国家主权所至,宪法效力所及”。 二是宪法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据和效力来源。宪法第31条还规定,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据此,1990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香港基本法,对香港特区实行的各方面制度作出规定。 三是宪法为基本法的适用和解释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通过基本法的同时,专门作出一项决定,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按照香港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是符合宪法的”。宪法和基本法的内容是有机的统一,适用和解释基本法要以符合宪法、实施宪法为基本前提。 宪法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法律渊源。“一国两制”事业建基于宪法、源自于宪法。进一步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首先要学习宪法、尊崇宪法,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 第二,坚持单一制原则。 国家结构形式是调整国家整体与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关系的重要方式。它决定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来源和分配模式。在实行单一制的国家,中央对整个国家拥有主权权力和全面管治权,地方权力源自于中央授权。我国是单一制国家,这一原则在宪法中有充分的体现。宪法序言第11段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第3条第四款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第89条第四项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 单一制原则在基本法中也有重要体现。香港基本法第1条就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第1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此外,基本法中有关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命等条款也体现了这一原则。 单一制原则是维护国家统一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的基本准则。深刻理解并在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过程中切实遵循这一原则,才能正确地认识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准确地把握各项制度机制的内涵和外延,促进中央全面管治权和特区高度自治权的有机结合。 第三,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支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62条具体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十六项职权,其中最后一项职权规定:“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这些规定表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的主权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在“一国两制”方针的确立及其实践过程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1982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现行宪法,将“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在国家宪法中确定下来;1985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关于批准中英联合声明的决定,确认了国家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实行的基本方针政策;1990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香港基本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在香港特区实行的各项制度;2020年5月和2021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先后作出两项决定,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几十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为构建“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作出过数十项决定、决议和法律解释,专门制定了多部重要法律。可以说,“一国两制”事业从伟大构想到生动实践,再到各方面制度机制的构建完善,都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的。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棵“生命之树”,使“一国两制”实践结出了累累硕果。进一步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要继续依靠和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和作用,为“一国两制”提供更加有力的宪制支撑和保障。 第四,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治港。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宪法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在法律上的最高体现,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习近平主席深刻指出:“香港从回归之日起,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中央政府依照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对香港实施管治,与之相适应的特别行政区制度得以确立。”特别行政区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特别行政区的有效治理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特别行政区回归以来的实践充分表明,中央始终把特别行政区放在依宪治国的总体格局中审视和把握,始终坚持依法治港,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例如,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多次立法解释,阐明基本法条款含义,稳妥解决了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居留权、行政长官任期、任职宣誓以及国家豁免等重大问题,解疑释惑,定分止争。再例如,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专门授权,有效解决了内地与特别行政区之间“一地两检”等管辖权问题,促进了人员交流、经贸往来和共同发展。特别是近两年,面对“修例风波”带来的危及国家安全和“爱国者治港”等重大原则的严峻复杂局势,中央审时度势,始终坚持法治原则,严格遵循宪法规定和法定程式,运用“决定加立法”、“决定加修法”等法治方式妥善应对,稳妥处理。 宪法和基本法确立了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进一步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要继续严格遵循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一国两制”事业向前发展。 第五,坚持宪法监督。 宪法实施离不开宪法监督。宪法监督制度是保证国家主权统一和法治统一的基本制度。宪法第62条第二项和第67条第一项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监督宪法实施。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宪法在特别行政区能否得到尊重和实施、基本法在特别行政区能否得到全面准确地适用和遵守,这是“一国两制”下宪法监督的主要内容,也是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重要方式。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特别行政区有特殊性,也有共同性。比如,在立法权监督方面,我国实行统一而分层次的立法制度,下位法不得抵触上位法,地方立法和部门立法必须符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宪法和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进行合宪性和合法性审查。这一宪法监督制度同样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立法,香港基本法第17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但同时,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在审查范围和纠正方式上,对特别行政区立法作了特殊的安排。 进一步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宪法监督制度同样发挥重要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甚至抵触宪法和基本法的问题,以保证新构建的制度机制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的有关规定。 以上“五个坚持”既是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也是在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过程中需要坚持和恪守的宪法原则。“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这同样适用于“一国两制”事业。只有不断地推进“一国两制”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式化,发挥好法治化制度体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才能确保“一国两制”行得稳、走得顺、走得远,与祖国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保持长期繁荣稳定。 过去两年,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确保“爱国者治港”的选举制度日臻完善,这些都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生动实践。正是这些制度机制的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香港特区开启了由乱到治、由治转兴的新的发展时期。我相信,在中央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在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轨道上,坚持宪法原则,不断完善各个领域的制度机制,开创“一国两制”事业新局面! 谢谢大家。 read more
香港新闻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2周年酒会今日(29日)在港隆重举行。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香港中联办副主任卢新宁,驻港国安公署副署长李江舟,外交部驻港公署副特派员潘云东,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李家超,财政司司长陈茂波,紫荆文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毛超峰,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董事长姜在忠等担任主礼嘉宾。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国庆酒会上致辞。她首先表示,回顾新中国成立的七十多年,纵然面对许多困难挑战,但在人民团结一致,多代人不懈努力之下,国家克服了一个又一个难关,如今,国家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来源,全国人民的生活都获得大大改善,今年,国家更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脱贫攻坚、体育运动、疫情防控等领域取得世界瞩目的成就,我们作为中国人,目睹国家由贫弱走向富强感到非常高兴和自豪,在国家高速发展的过程中,香港既是贡献者也是受惠者,随着香港发展踏入新台阶,香港只要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就可以享有无限机遇。 林郑称,过去两年,香港面对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经历了艰难黑暗的日子,在座众多传媒朋友必定记忆犹新。2019年下半年,黑暴「港独」分子在外部势力的推波助澜下,肆无忌惮破坏社会安宁,更有小部分反中乱港分子,假借新闻传媒的名义,参与渲染违法暴力的行为,扭曲抹黑政府的信息,发放偏颇的报道,甚至捏造假新闻。这些乱象已经达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程度,让绝大部分爱国爱港的市民感到痛心和忧虑。 有幸,中央坚持「一国两制」,按照宪法和基本法进行了两项重大举措,即《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让发展重回正轨。《香港国安法》针对的只是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分子的行为,大多数市民的人权和自由绝不受影响。新闻自由得到《基本法》和其他本地法律的充分保障,目前登记在政府新闻发布系统的本地、海外以及网上媒体,都比去年有增无减,传媒以及市民每天都在行使监督的权利和批评特区政府施政的自由。另外,2021年香港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已经成功举行,象征特区政府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的政治体系踏入迈过重大的里程碑,确保特区政权的治理掌握在爱国爱港人士手中,从而推动香港实现良政善治。 她最后强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72载历史中,虽然香港回归的历史只占了其中的三分之一,但是香港的经济发展和国家发展密不可分,两地人民血浓于水,密不可分。坚信在「一国两制」的前提下,香港未来可以继续发挥优势,用好中央政府的支持,把握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发展策略所带来的机遇。在此过程中,她希望新闻界的朋友可以继续发挥专业精神,透过中立客观的报道和评论,让香港市民更好了解国家的发展和当中的机遇,也让内地和海外同胞掌握香港已经由乱及治,马上要由治及兴的情况,欢迎新闻界的朋友,继续监督特区政府,建言献策。 read more
本港抗疫两年,政府专家顾问、中大呼吸系统科讲座教授许树昌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世纪疫症来袭,早已预料不会如当年「沙士」般维持半年便完结,已做好心理准备应对「持久战」。 许树昌说,当局与国泰协商时,太轻信国泰能够做到闭环式管理,导致今次第五波疫情爆发,相信政府之后会在免检人士措施上更为小心。他提到,市民有「抗疫疲劳」是人之常情。自己多次收到指摘电邮,理解市民会对政府及专家有怨气,相信市民是抱着发泄性质。 对于现时辉瑞等药厂口服新药面世,许树昌提到,即使口服药可牵制病毒繁殖酵素,令病毒无法繁殖,但需在患者发病5天内服用,减低九成入院率。他强调,「预访永远胜于治疗」,现时香港即使患者无病征亦会安排住院,故新药对香港疫情帮助不大,长远而言仍需要推高接种率。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