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就非法集结案上诉 改判囚8个月惟仍涉另案还柙

案底累累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以及前观塘区议员梁凯晴,承认于2020年6月参与非法集结,去年在区域法院被判囚10个月。二人今日(19日)向高等法院上诉庭申请刑罚上诉许可。上诉庭法官潘敏琦及彭宝琴经考虑后,批准黄之锋的刑期上诉,改判其监禁8个月,其中6个月刑期与他另外两案分期执行。预计黄之锋最快会于今年3月服刑完毕,但由于其另涉非法「初选」案且被拒绝保释,相信刑期结束后黄之锋仍要继续还柙候讯。 另外,去年7月刑满出狱的梁凯晴,今日则未有到庭应讯。法官基于上诉理据不足而驳回她的刑罚上诉,稍后会颁下书面理由。 上诉庭2位法官潘敏琦及彭宝琴最终认为,本案应以监禁12个月作量刑起点,因黄认罪给予3份1减刑至监禁8个月,当中6个月与黄面对的另外两案刑期分期执行。

【光城者案】涉串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7成员不准保释

「港独」组织「光城者」多名成员早前先后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再有7人涉嫌于今年多次摆街站派发宣传单张及发表言论,被控一项「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当中包括一名年仅15岁的女生。案件昨日(29日)下午于西九龙法院首次提堂。国安法指定法官、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11月3日再讯,其间全部被告不准保释,还押惩教看管。 控方代表高级检控官李庭伟申请众被告暂时毋须答辩及押后案件至11月3日再讯,以待准备转介至区域法院的文件,并反对7人保释。除第7被告郭文希外,其余6人今日均有保释申请。罗官听罢控辩双方陈词后,拒绝辩方担保申请,并下令全部被告还柙至11月3日再讯。 7名被告为4男3女,依次为16岁中六男生阮嘉谦、20岁男仓务员蔡永杰、15岁女生、16岁中四女生梁瀜允、25岁男售货员陈右津、16岁中五男生蒋周政儒及18岁中六女生郭文希,同被控一项「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 控罪指,7人于今年1月10日至5月6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一同串谋和与其他人串谋,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根本制度;及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 翻查资料,警方国安处今年7月5日侦破「港独」组织「光城者」炸弹党,揭发他们计划向法庭和公共地方发动炸弹袭击,在两波行动中警方共拘捕14人,包括9名学生。较早前,是案已经有6人被起诉及还柙候讯,警方8月31日再落案控告一名17岁少女「串谋恐怖活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