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议员下周一宣誓 行政长官监誓

立法会议员下周一宣誓 行政长官监誓

新一届立法会议员的宣誓仪式,下星期一(元月3日)上午11时在立法会会议厅举行,由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监誓。宣誓仪式前,候任议员面向国旗及区旗肃立,同唱国歌,之后逐一宣誓。政府发出宣誓须知,包括议员必须准确、完整、庄重地宣读法定誓言;如果故意宣读内容不一致的誓言,或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也属于拒绝宣誓,即时丧失议员资格。监誓人对不符合全国人大相关解释,及本港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无效,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宣誓次序按议员资历和姓名笔划排列,首五人为张宇人、林健锋、梁君彦、李慧琼、陈克勤。另外,新一届立法会主席选举会在下月10日中午前举行,当日上午会举行特别论坛,让候选人陈述竞选纲领,回答议员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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