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初选」案|黄之锋等5人认罪3人冀尽早判刑

非法「初选」案|黄之锋等5人认罪3人冀尽早判刑

47名揽炒派早前组织或参与所谓「35+初选」,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当中29人已表明会认罪。其中5名会认罪的被告黄之锋、谭文豪、谭得志、郭家麒、杨岳桥,今早(5日)在高等法院进行案件管理聆讯。3名被告表示,希望在其他不认罪被告的审讯前尽早获安排进行求情及判刑,另外两名被告则表示在审讯前或后均可。律政司暂未能告知法庭希望何时处理求情,陈庆伟法官遂要求律政司明日告知法庭其意向。

律政司今日派出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罗天玮及署理高级检控官庄文欣作代表;蔡维邦资深大律师代表谭文豪、郭家麒、杨岳桥,文浩正律师代表黄之锋,梁宝琳大律师代表谭得志。

蔡维邦资深大律师表示,谭文豪等3人还柙多时,等待期间心情焦急,希望在其他不认罪被告的审讯前尽早获安排进行求情及判刑,而各人求情约45分钟。谭得志及黄之锋则表示,求情将在两小时内完成,对于在审讯前或后处理求情保持中立态度。陈官指示辩方,求情陈词应限于20页之内,呈堂求情信及案例等总结均须限于2页内,中文信件须翻译成英文,判刑14日前存档法庭。陈官另指,法庭现只收到本案案情摘要,并没有完整版案情,律政司回应指正在准备。

29名认罪被告,包括戴耀廷、区诺轩、钟锦麟、赵家贤、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迪、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谭凯邦、刘頴匡、杨岳桥、岑敖晖、王百羽、袁嘉蔚、冯达浚、吴敏儿、范国威及吕智恒。他们会分11批在高院进行案件管理聆讯。林卓廷、陈志全、梁国雄等余下18名被告则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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