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4 月 2022-04-09
李家超今日(9日)下午召开网上新闻发布会,宣布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行政长官选举。以下是李家超的发言:
同为香港开新篇
各位香港市民:
大家好!
中央人民政府已经批准我的辞职,免去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务司司长的职务。现在,我向大家宣布,我决定参加第六届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
40多年来,我跟随香港发展进程,一步步走到特区政府的管治班子,经常反思,我们要怎样做,香港才可以变得更好?
今年是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承前启后,意义重大。极需把握好机遇,迈上新发展台阶。过去两年多,我看到香港由乱及治的变化,看到发展变革的契机,深深感到,未来5年是香港由治及兴的关键时刻。
经过深入思考,我决定出来参选,承担历史使命,与社会各界和香港广大市民一起推动香港向前。我期盼看到一个充满活力的香港,一个人人都有幸福的香港,一个高度开放的香港,一个广泛团结的香港,一个社会安宁的香港。
这个决定,出于我对国家的忠诚、对香港的热爱、对市民的负责,我有信心迎战公职生涯中的最大挑战。
对于未来施政,我有三个主要方向,一是以结果为目标解决不同的问题,二是全面提升香港竞争力,三是奠定香港发展的稳固基石。
我出身基层。小时候在公屋长大,亲历基层市民的困难。深信政府施政,必须以解决市民的问题为首位。
我是一个务实的人,一向相信做事要除符合程序,更要以结果为目标。我会从政府理念和做事方式作出变革,提升施政效率。我要建立团队观念,做事的时候不分「你或我」,强化「我和我们」共同解决问题的团队文化。变革,不是为变而变,好的政策,好的做法会保留。
长期以来,香港累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包括房屋、医疗、青年发展等,未能很好地解决。变革的目的,是为了达到更好的成果,惠及社会和市民。如果我能成功当选,新一届政府会在「爱国者治港」原则下,积极与社会各界和市民互动,制定解决各种问题的政策措施,让市民真正得到实惠,分享发展红利。
未来5年,香港进入发展的新时期,必须全面提升竞争力。
在「一国两制」制度优势之下,国家「十四五」规划、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及惠港政策,为香港提供良好发展机遇。只要我们把握好,善用自身优势和特长,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香港就会前途无限。
香港要继续保持国际大都会特色,不断扩大国际联系、进一步提升良好营商环境,体现包容、多元、开放的特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包括金融、贸易、航运、创科等领域的竞争力。香港既要搭上国家发展号的高速列车,亦在世界的竞争中形成自己新优势,还要做好国家与世界各国增进联系的通道和桥梁。这是香港的活力所在。
我们还要为香港开创新篇,奠定稳固的基石。
未来5年香港要加快发展,必须巩固得来不易的稳定局面,创造一个安定、稳固的环境,让香港无后顾之忧,可以大步前行。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要维护香港的整体利益,保障香港不受破坏。要建立一个忠诚、担当的政府,守住「法治」这核心价值和施政的基石,确保在「一国两制」下,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我在政府服务40多年,深知一个人的能力再大,也是有限的。要达至以上的施政目标,必须依靠社会各界、全港市民的共同努力。如果我成功当选,在我领导下的第六届政府将会以诚恳的态度走入社区倾听民意,亦会积极延揽人才、组建团队,推荐、委任各领域有经验、有能力的人才、专家,担任政府及其他管治机构的要职,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各方面工作。
这将会是一曲新的交响乐。我会当指挥,让当中每一位成员,发挥其优势,尽展其所长,创造「一加一大于二」的协同效益,共同为香港奏出更辉煌的新乐章。
世界大变,不进则退。香港慢不得,也等不起。如果能成功当选,我会带领第六届特区政府高效施政,团结社会各界和市民,大力推进「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把香港建设得更加美好。
香港的发展,涉及香港人的福祉,亦受全国14亿同胞的关心,亦受世界各国的关注。我们要为自己,为下一代,为香港,为国家,做出优异成绩。
香港值得有更好的未来,更好的生活,更好的发展,但这一切不会自然发生。我深信我提出的三个方向,即施政以结果为目标、全面提升竞争力、奠定稳固基石,会确保我们更有能力应对未来不同的挑战。
谢谢大家!
以下是英文发言全文:
Starting a New Chapter for Hong Kong Together
Fellow citizens of Hong Kong,
Good... read more
19 12 月 2021-12-19
立法会选举今日(19日)举行,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早上前往中西区德瑞国际学校山顶校舍票站投票。她呼吁选民在晚上10时半前投票,为香港选出德才兼备之士。
郑若骅说,这次立法会选举的候选人非常多元化,来自不同背景、政治光谱,体现了政治包容性、广泛代表性和均衡参与性。郑若骅强调,选举最重要是选出为香港做事的爱国爱港人士。
郑若骅又说,今次这么多候选人都值得留意。她说,今次选举,每一个界别都有竞争,甚至功能组别都有竞争,这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 read more
25 11 月 2021-11-25
早前赤鱲角富豪机场酒店疑出现空气传播,一名36男子在酒店检疫时,除了有一半时间无戴口罩外,即使有戴口罩,亦只是戴了「气阀口罩」,怀疑因此令对面房住客受感染。
政府昨日(24日)发出最新指示,要求在指定检疫酒店接受强制检疫的人士及其同住照顾者,不可佩戴附有呼气阀或排气口的口罩。同时,中心又更新防疫指引,建议酒店业从业员及机组人员应分别提醒入住人士及乘客,不应使用相关口罩。
政府表示,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早前调查两宗确诊个案时发现,有在指定检疫酒店接受强制检疫的人士,怀疑因打开房门期间佩戴附有呼气阀或排气口的口罩,而把病毒传播予他人。
中心强烈呼吁市民不应使用附有呼气阀或排气口的口罩,因这类口罩无法有效地过滤呼出的飞沫微粒。
打开房门应佩戴外科口罩
政府表示,为避免同类情况再次发生,已更新第599F章下的指示,要求在指定检疫酒店接受强制检疫的人士及其同住照顾者,不可佩戴附有呼气阀或排气口的口罩,同时建议有关人士在办理入住手续或接受检疫期间需打开房门时,应正确佩戴外科口罩。
中心同时更新相关防疫指引,建议酒店业从业员及机组人员应分别提醒入住人士及乘客,不应使用附有呼气阀或排气口的口罩。
被形容是「自私口罩」
早前一名36岁男子和一名62岁男子于赤鱲角富豪机场酒店5楼检疫,二人先后确诊。本月22日,港大微生物学系讲座教授袁国勇曾到酒店视察,发现36岁男子开房门时,有一半时间无戴口罩,即使有戴口罩,亦只是戴了「气阀口罩」。
袁国勇当时曾表示,该款口罩不能阻止带病毒的空气喷出,故被称为「自私口罩」,呼吁市民不应佩戴。 read more
16 8 月 2021-08-16
反中乱港组织「民阵」昨日(15日)宣布解散,香港各界纷纷拍手庆祝。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解散」闹剧抹不去「民阵」反中乱港累累罪行》的评论文章指出,「民阵」的解散声明就是为了试图逃避法律追责而进行的可耻表演。他们在脱卸责任的同时还幻想继续迷惑煽动市民,「民阵」解散抹不去他们一些人的累累罪行,香港国安法和特区有关法律的「利剑」在等着他们。以下为全文:
「民阵」的解散声明,选择在《苹果日报》停刊、「教协」垮台等反中乱港组织纷纷作鸟兽散后的8月15日发表,是预料之中的,几个月来,他们还试图继续作无谓的挣扎,散布「不会解散」的假消息,如今面对法律将至的雷霆一击,终于不敢也不能再欺骗迷惑民众了。以脱卸责任为目的的解散声明,当然应该在香港警方开展正义的执法行动前发表。
作为一个骨子里就基因变异的「政治团体」,「民阵」算是导致香港这些年乱象频生、乱局不断的元凶之一了。其成立于2002年9月,当初成立的目的就是反对香港特区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即从一开始就站在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对立面,站在了确保香港繁荣稳定的对立面,并长期扮演着破坏「一国两制」香港实践、冲击「一国两制」方针底线的角色。「民阵」成立近19年来,按照其在解散声明里的「自供状」,反特区就国家安全立法履行宪制责任,反修建广深港高铁促进两地合作交流,反特区政府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经济民生,在非法「占中」、修例风波中更是肆意横行。可以说,「民阵」的历史本身就是一部反中乱港的历史。
香港社会其实早已看清「民阵」的真实面目。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民阵」煽动发起的所谓示威游行最终都演变为暴力暴动事件。当时,他们所谓履行游行集会自由权利,最后却都违反法律规定、突破警方防线,煽动组织黑衣暴徒实施了打砸破坏行为。「民阵」在前掩护,黑衣暴徒其后行凶,拿游行示威作幌子,以反中乱港为目的,
与反中乱港同行、与外部反华势力同频,才是「民阵」的本质。在解散声明中,「民阵」还寡廉鲜耻地说一直秉持「合法、和平、理性、非暴力」原则,而世人共见的是,恰是因为「民阵」选择了违法、选择了失智、选择了暴力,才让香港有了更多的撕裂和动荡,才陷香港750万市民于水火之中。世人所共见的是,在「民阵」煽动的所谓示威游行中,与其同行的只是黎智英、黄之锋等反中乱港分子,只是鬼影重重的外部反华势力。哪有什么「公民社会团体的沟通平台」,只有反中乱港活动大台;哪有什么「让世界看见香港」,只有让外部反华势力污染香港;哪有什么「让灯光照耀黑暗」,只有让阴霾笼罩香江;哪有什么「让民主自由种在人心」,只有把无数香港青年送上危途、沦为炮灰。
「民阵」的解散声明很清楚了,就是为了试图逃避法律追责而进行的可耻表演。他们在脱卸责任的同时还幻想继续迷惑煽动市民。什么「人在希望在」,还妄想「潜伏」起来继续组织反中乱港活动吗?什么「撑住公民社会」,还妄想像以前一样煽动民众、实践阴谋吗?什么「香港人加油」,一个致使香港乌烟瘴气、满目疮痍的非法组织有何资格代表香港人?在垂死之际尚叫嚷所谓的「坚守理念,毋忘初衷」,不觉得讽刺滑稽吗?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处长12日表示,香港警方一直在收集证据,随时对违法组织依法采取行动,并强调「别以为解散便可逃之夭夭」。「民阵」的声明或许已成为证据之一。
首恶必办。在维护国家安全上,在防治、制止、惩治反中乱港罪行上,关乎大是大非,关系原则底线,没有商量余地和妥协空间。香港社会早有预期和共识,香港国安法生效后仍不收手的,必须为犯下的罪孽「买单」,特区政府必须彻底斩断企图再乱香港的黑手,保卫由乱及治的局面。辞职也罢,退出也罢,解散也罢,抹不去「民阵」一些人的累累罪行。等待他们的,只会是香港国安法和特区有关法律的「利剑」落下。
「民阵」解散了,这是很好的事情,许多香港市民已经开始庆祝了。而最让人欣慰的是,在中央和特区各方有力拨乱反正下,人们从「民阵」的声明中看到了反中乱港势力的怯退,看清了反中乱港分子的虚伪,看到了香港走向繁荣稳定的大势,看清了香港今后真正要走的路。曾受「民阵」蛊惑的人,或者曾参与「民阵」非法活动但只是被作为棋子利用的人,应当从「民阵」的解散中觉醒了,在接下来香港的拨乱反正中,唯有拥抱正义和光明,主动配合调查才有出路。 read more
04 12 月 2021-12-04
今日(4日)是“国家宪法日”,特区政府与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合办以“宪法与‘一国两制’”为题的网上座谈会,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发表致辞,以下为讲话全文。
各位朋友:
欢迎大家参加“国家宪法日”线上座谈会。
为了增强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二○一四年十一月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十二月四日订为“国家宪法日”,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已经是香港第五年举办“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市民除了通过电视或网上直播收看外,亦可以在政府网页重温座谈会的精彩内容,深入研读各位嘉宾讲者的分享。
今年,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为座谈会担任主讲嘉宾,分享他对“宪法与‘一国两制’”的精辟见解。张勇副主任是法律专家,长期从事与“一国两制”相关的法律工作,由他作为今天的主讲嘉宾实在令座谈会生色不少。在主题演讲后,励进教育中心主席范徐丽泰女士将为我们主持对谈环节,与两位本地嘉宾交流意见,他们分别是香港科技大学经济学兼任教授雷鼎鸣,以及原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刘佩琼,相信两位嘉宾的真知灼见能让大家获益良多。
今天座谈会以“宪法与‘一国两制’”为主题,适逢明年是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因此今天的讨论来得特别及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今年三月十一日通过《十四五规划纲要》,当中有关香港的部分而与今天主题有关的包括: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加强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及国情教育,以及增强港澳同胞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
香港于回归祖国后能够持续繁荣稳定,实有赖成功落实独一无二的“一国两制”方针。我们在明年纪念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25周年及庆祝“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同时,亦必须深化社会各界,特别是年轻一代对宪法及基本法的正确认识,并全力维护“一国两制”下香港的宪制秩序。
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最高法,是国家的重要标志和象征,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权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第31条和62条作出决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和通过基本法,并通过基本法赋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职责。宪法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据和效力来源,并与基本法共同构成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为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提供最有力的保障。因此,所有香港市民均有责任尊重和维护以宪法和基本法为核心的宪制秩序。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二○一七年七月一日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上发表重要讲话,经过四年多的体会,特别是二○一九年下半年因“修例风波”引起的“黑暴”冲击,我们应当更掌握习主席当时语重心长提出如何确保“一国两制”不变形、不走样。习主席说要坚持在香港落实“一国两制”,要维护四个“始终”:始终准确把握“一国”和“两制”的关系;始终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始终聚焦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始终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当中至关重要的是在落实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时,要把中央依法行使权力和特别行政区履行主体责任有机结合起来;要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要加强香港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宪法和基本法宣传教育。
当我们对“一国两制”的实践经验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后,可以发现从“反国民教育”、非法“占中”、鼓吹“港独”,到“修例风波”期间的乱象,根源都是因为我们回归祖国一段时期以来,未有真正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制度体系。犹幸在香港面对困难时,中央果断应对。最近,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当中指出中央审时度势,采取了一系列标本兼治的举措,推动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为推进依法治港、促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打下了坚实基础。事实上,中央根据《宪法》赋予权力分别于去年六月和今年三月颁布及实施香港国安法和完善特区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都是中央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为香港解决问题的重大举措,体现对“一国两制”初心的坚持;任何诬蔑中央这两大举措是破坏“一国两制”,都是无稽之谈,都会不攻自破。
在此重要日子,我想和大家重温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乔晓阳在基本法颁布30周年高峰论坛上所提到的五点:第一,要始终坚持站在国家立场上来看待基本法;第二,要了解基本法的宪制性地位是宪法赋予的;第三,基本法是一部授权法;第四,基本法的所有规定是有机联系的整体;第五,要始终坚持从“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来实施基本法。我认为以上五点正是宪法及基本法与“一国两制”关系的精髓。
宪法第54条规定中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随着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和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完善,香港社会已经重回正轨,特区政府将能够更聚焦经济和民生事务,改善市民生活,并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完善选举制度后的首场立法会选举将于两星期后举行。在新一届立法会就任后,我相信行政立法关系将会更加畅顺,为香港开启良政善治的新局面。
最后,我衷心感谢中联办及励进教育中心对今天座谈会的大力支持,并期待几位嘉宾接下来的分享。谢谢大家。 read more
18 1 月 2023-01-18
政府检测承办商相达生物科技创办人招彦焘今日(17日)在一个电台节目中表示,公司负责的大部分核酸检测站,在农历新年前的预约名额已满。
他指出,已预约人士到场后要轮候约15至30分钟;未预约则要轮候1至2小时。不过检测需求仍未超出容量,能够在12小时内发出检测报告。 read more
07 7 月 2022-07-07
香港行政会议早前同意向公务员划一加薪2.5%。有公务员工会昨日指,加薪幅度偏低,未能追上通胀水平,表示失望。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今日(7日)表示,已听到工会的意见,明白公务员过去两年在疫情下工作非常辛苦,强调在作出建议前,已平衡所有因素。他又指,当局认为加薪幅度合适,将继续与工会商讨及解说,希望工会接受相关建议。
另外,陈国基指,行政长官李家超昨日提出的“特首政策组”,正在筹备阶段,当局将适时公布细节。 read more
04 8 月 2021-08-04
财政部香港会计咨询专家受聘仪式」暨「香港会计咨询专家协会首届理事会就职典礼」昨日(3日)在湾仔会展中心举行。中联办副主任谭铁牛致辞时表示,香港成为举世闻名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会计服务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历史性作用,期望受聘专家为国家会计改革发展和两地会计交流建言献策、贡献智慧。
谭铁牛指出,多年来,以受聘专家为代表的香港会计界人士,善用香港自身独特优势,融合国际先进经验,艰苦奋斗、努力拼搏,形成了一支严守职业操守、通晓国际标准、精益求精的高素质会计师队伍,努力为各行各业提供高水准、国际化的专业服务,品质享誉全球,竞争力长盛不衰。
谭铁牛表示,会计在两地经济融合发展中扮演了关键的桥梁纽带作用,内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开启后,香港的会计师和会计服务紧随香港资金和技术北上支持内地建设,是港商投资内地的先行者、先进会计理念的传播者、两地会计交流合作的重要参与者。
他续称,随着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内地与香港的会计行业交流合作更是不断深入深化,越来越多香港会计专业人士积极参与国家资本市场改革、内地企业来港上市、会计改革与发展、会计人才培养等,不仅为两地会计行业协同快速发展、内地会计服务水准提升做出重大贡献,也为国家经济高品质发展、香港经济稳健增长做出重大贡献。
谭铁牛提出了4点希望:一是希望各受聘专家倍加珍惜荣誉,进一步增强对国家的归属感和民族的自豪感,为国家会计改革发展与交流,建言献策,共享智慧;二是希望各专家认真履职尽责,履行好新选举制度赋予的神圣职责,落实「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三是团结业界同仁,持续凝心聚力,不断壮大会计界爱国爱港力量,促进香港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扎实做事,发声出力;四是全力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领业界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发挥香港所长,贡献国家所需。
「海阔凭鱼跃、风好正扬帆。」谭铁牛最后指出,香港会计界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相信有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有特区政府的积极作为,有两地业界的共同努力奋斗,香港会计行业一定能够在支持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保持香港繁荣稳定中做出更大贡献、取得更大成绩。 read more
16 9 月 2021-09-16
「香港法律专业在粤港澳大湾区执业及其他机遇」宣介座谈会日前在港举行。国家司法部及广东省司法厅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国家推出的多项支持香港法律服务行业政策,帮助香港法律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完善香港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
自2003年内地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CEPA以来,内地出台了多项对港法律服务业的开放措施。包括为香港律师事务所进入内地设立代表机构;陆续创设密切两地律师业合作的新途径新机制;允许内地律师事务所聘请香港律师、大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等。
香港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最受香港业界关注。国家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两地事务所合伙联营地域范围已扩大到全国,更大层面、更大范围发挥合伙联营所作用;取消港方出资不低于30%的限制,降低合伙联营门槛,让更多的香港律所尤其是中小律所能够参与合伙联营并从中受益;允许全国28个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试点地区的合伙联营律所承办内地行政诉讼法律事务,以本所名义直接聘请内地和港澳律师,更好地发挥联营所作用。
下一步,司法部正积极研究内地与香港律所合伙联营「本地化」有关政策措施。初步考虑是,允许香港律师事务所与一家内地律师事务所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组建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满3年后,香港律师事务所中符合条件的合伙人可以作为设立人,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通过合伙联营「本地化」,进一步提升合伙联营政策的吸引力,最大程度释放这项政策的红利。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相关规定
国家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及相关细节。这项执业考试为港澳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发展提供了全新的舞台。
一是为港澳律师进入内地执业提供了除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外的另一条特殊通道;二是允许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的港澳律师从事一定范围内的内地法律事务;三是允许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的港澳律师在大湾区内地9市的内地律师事务所执业,符合条件的还可以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为港澳律师在内地展业提供了新的平台;四是将报名条件中港澳律师执业年限放宽到累计5年以上,充分考虑了港澳青年律师职业发展的现实需求。
香港律师在大湾区执业更便利
广东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正加紧制定《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管理试行办法》。办法拟规定,香港法律执业者在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后,经集中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以向广东省司法厅申请律师执业,由司法厅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办法出台后,将进一步简化优化执业申请程序,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为港澳律师尽快领取执业证照提供最大便利。同时也会按照《律师法》等有关要求,联动法院等司法机关,确保港澳律师在内地执业享受到与内地律师相同调查权、阅卷权等权利。
目前香港法律执业者在广东省展业形式已拓展到5种形式。一是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香港居民(有部分同时为香港法律执业者),在广东申请律师执业,成为香港居民律师;二是派驻或受聘于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所,取得合伙联营律师所工作证;三是成为香港律师所驻粤代表处派驻代表;四是受聘于内地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五是通过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在大湾区申请执业,成为大湾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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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5 月 2022-05-22
香港特区政府将于周三(25日)在立法会首读《2022年职业安全及职业健康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以修订《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及《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今日(22日)在网志谈及修例工作表示,修订的两条法例中,前者的罚则是1994年至今没有经过调整,后者的罚则是自1997年订立大致上沿用至今,没有调整。他指「还不作调整,实在说不过去。」
罗致光网志全文↓↓↓
近月,劳工及福利局(劳福局)提出了多项法例的修订,显得有些繁忙及紧迫。一般而言,政府提出法例修订,政策局当然要做法律研究,咨询持份者,初步建议通过由政务司司长主持的政策委员会,在政府内部获取草拟的时间配额,才进入法案草拟工作。完成了法案草拟,还要过三关才可以出台。第一关便是立法会的相关事务委员会。新一届立法会一月组成,一般事务委员会要二月才开始讨论政策事项。获得事务委员会的支持后,法案便交政府内部的政策委员会通过,再到行政会议。行政会议通过后,便可以刊登《宪报》,将法案交到立法会。上星期三,按立法会《议事规则》我签署预告,政府将于5月25日,在立法会首读《2022年职业安全及职业健康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以修订《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及《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
上述修订的两条法例,前者的罚则是1994年至今没有经过调整,后者的罚则是自1997年订立大致上沿用至今,没有调整。换言之是分别为28年及25年没有调整。还不作调整,实在说不过去。
但最重要的问题是,虽然过往20年整体工业意外率有明显下降,每千名工人的工业意外率由2000年的51.7下降至2020年的12.4,但是工业意外导致死亡个案数字在过往十年,一直维持在约每年20宗,并没有下跌的趋势。特别是对一些明显严重违规而导致死亡的个案,罚款却明显过轻,其中更有持责者多次触犯职安健法例而导致严重意外。可见条例的罚则明显极之缺乏阻吓力。
立法建议
是次的修例工作,可说是十分「浩瀚」,主要原因是罚则有超过20年没有作出修订。细节内容,可参考立法会的资料。在这网志中,我只点出两个环节,一是较少人关注,但是修订最多的部分并涉及230条条文;二是最受到关注,有关经循公诉程序定罪的雇主一般责任条文罪行的罚则。
调整罪行的严重程度及最高罚款
上述需要修订的两条条例中,有659条条文涉及广泛的法定职安健要求,包括指定风险消减措施及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违法行为的三个不同严重级别与相关罚则。这亦是今次在修例草拟工作中,最浩瀚的部分。工作包括检视每一条条文的罚则于二十多年后的今天还是否合适或需要调整,以及基于过往二十多年的执法经验,这些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级别是否适当。经过劳工处的同事们,巨细无遗地逐一条文审视及咨询相关业界的意见后,决定建议将160条条文的违法行为的严重性级别提升,70条条文的严重性级别降低,共230条条文需要调整。
举例来说,《工厂及工业经营(在压缩空气中工作)规例》第21(6)(f)条,要求雇主在医疗室设置供放置食物及热饮的食橱,现时罪行的严重性是“非常严重”,我们建议调整为“轻微”。又如《工厂及工业经营(应呈报工场的防火设备)规例》第5(2)条,规定雇员不得阻塞走火通道,以确保火警发生时,通道畅通无阻;现时罪行的严重性是“严重”,我们建议调整为“非常严重”。
此外,就罚则的调整方面,我们考虑了三个因素:一是雇员及雇主的财政能力有分别;二是经歴20多年通胀;及三是适量提升罚则的阻吓力;如下表:
现法例最高罚款额
建议最高罚款额
雇主
雇员
轻微违法行为
10,000元
25,000元
10,000元
严重违法行为
50,000元
100,000元
50,000元
非常严重违法行为
200,000元
400,000元
150,000元
虽然表面上涉及雇员的最高罚额没有调升,但由于有共90项涉及雇员的条文调高了严重程度,整体的最高罚款额提升了2.2倍,相对雇主的2.4倍。
经循公诉程序定罪的雇主一般责任条文罪行的罚则
基于前文提及有关近十年因工业意外死亡个案,在每年约20宗徘徊,没有改善,再加上罚则阻吓力不足,更有持责者重复干犯极严重的职安健罪行,我们检视了这些案例,及参考外国经验,就违反极严重职安健的违法行为,即涉及极高罪责或严重疏忽并导致严重后果的个案,我们建议修订针对雇主一般责任条文,让劳工处以可公诉罪行形式引用该条文提出检控,并由较高层级的法院审理。我们只会针对故意或罔顾后果地作出的行为或不作为而构成极高罪责,并导致工人死亡或严重受伤的特殊情况,才引用建议的可公诉罪行形式提出检控。劳工处仔细审视了自二零零九年的检控个案,认为只有七宗个案可以达至以可公诉罪行形式提出检控的门槛。
这一部分的修订中涉及的罚则水平有争议性。政府参考了外国经验及多番听取了雇主及雇员的意见,采取了「中间落墨」的方案,我们建议将可公诉罪行的最高罚款额订为一千万元,这与目前香港法例中列明的最高罚款额1相同,亦是其他已发展国家及地区职安健法例最高罚款额的中游范围。由于职安健条例规管香港各行业,而当中绝大部分是中小企2,我们建议在法例加入新条文,若公司经循可公诉程序定罪,要求法庭在量刑时须参考被定罪公司于案发日的相关财政年度的营业额,以协助法庭评估被告的运作规模和财政能力,从而作出阻吓性的罚款。这个最高罚款额订为一千万元水平,相信会在法案审议阶段有不少讨论,我们预期工会的代表会认为是太低,而商会的代表则会认为是太高。
后语
这是一次重大的法例修订,除了要感谢各方所给予的意见,更要感谢曾经参与有关工作的现任及前任劳工处同事,特别是在开始时,愿意承担一次全面的法例检讨所涉及的浩瀚工作,可说是「勇气可嘉」。不过,修订法例工作还未有结束,还要待立法会完成审议,我们不能排除在审议过程中,仍会找出一些需要优化的修订。最后还是要说,修订法例,加强阻吓力,是必须的,但不足以改善职安健,还需要不断调整教育、训练、宣传、巡查和执法的策略。此外,就职安健的法例修订仍有一项优化《建筑地盘(安全)规例》的工作在下届政府初段才会提交议会,即是要求承建商向劳工处处长呈报规模较小但风险较高的建筑工程,好让劳工处可以及早依据工程的风险作出职安健的巡查。
1《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及《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个别条文的最高罚款额为一千万元。
2根据工业贸易署最新数字,中小企业数目占目前全港企业数目超过98%。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