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信用卡计划透支年利率差异悬殊最高近48%
市民常以信用卡作日常购物签帐,亦有人会用作紧急现金周转。消费者委员会今日(15日)公布调查,发现不同发卡机构提供的分期付款计划及现金透支借贷,其实际年利率差异非常悬殊。今次调查所涉的19间发卡机构,共69个贷款计划当中,尤以现金透支计划的财务费用实际年利率普遍较高,由5.9%至最高近48%不等。消委会指出,信用卡借贷所涉利息可以很高,消费者忌贪图一时便捷或因「免息、免手续费」等招徕便草率签帐、套现或作现金透支;若未能准时还款,最终要承担利息和逾期费用,以致本息不断叠加,令债务愈滚愈大。 根据本港金融管理局有关信用卡数字及政府统计处人口资料,平均每人持有5张信用卡,可见信用卡贷款市场庞大。消委会上月向多间发卡机构查询信用卡贷款服务的资料,共收集了69个贷款计划资料,包括30个商户分期/签帐分期/结单分期计划、19个现金套现分期计划,以及20个现金透支计划,以比较各类借贷服务的条件,包括实际年利率、贷款限额、利息、手续费、行政费,以至提早或逾期还款的费用等。 结果发现,不同机构之间的信用卡现金透支服务的财务费用实际年利率差异悬殊,由花旗银行「Citi信用于现金透支计划」提供的最低5.9%,至安信信贷现金透支的47.97%不等。至于分期计划方面,不同计划之间的实际年利率亦可相距甚大。若以套现分期计划借贷,其实际年利率更比签帐/结单分期高出许多。以总签帐/月结单结欠金额为1万港元为例,并以12个月分期还款,各签帐分期及/或结单分期计划的实际年利率介乎0.35%至25.39%。然而,若套现1万港元,共分12个月还款,各套现分期计划的实际年利率就介乎1%至44.45%。 调查亦提到持卡人须准时清缴结单总结欠,否则会招致财务费用,而现金透支的财务费用实际年利率普遍较高。以现金透支为例子,其利息多由透支当日起按日计算。以10万港元透支贷款额,月息2.62%,手续费为透支金额的3.5%为模拟例子,即使持卡人于透支后首个到期缴款日缴清月结单所有结欠共106,120港元,但结单日与到期缴款日往往相距一段时间,故持卡人于下期月结单,仍会被收取由结单日至缴付结欠当日的利息,即需再缴付2,620港元的利息,才正式缴清欠款。 若持卡人在月结单所列的「到期缴款日」或之前未能缴付「最低还款额」,除财务费用外,亦会同时被收取逾期费用。假设持卡人选择较长的还款期,借贷成本自然更高。举例签帐/套现分期10万港元,并以6个月分期还款,实际年利率为5.46%,总利息及费用为1,560港元;然而以24个月分期还款,实际年利率则为6.04%,总利息及费用为6,248港元。当持卡人每月只能准时缴付最低还款额,虽避免逾期还款,而实际年利率最终高达33.22%,即变相需时逾39年才可还清相关贷款,而且总利息及费用(约24.7万港元)最终可高达总贷款金额2.47倍。 消委会指出,信用卡贷款成本除牵涉利息外,亦可包括贷款手续费及行政费,以至逾期或提早还款费用。而即使部分计划标榜「免息」或「免手续费」亦可能附带不同条件,例如设有最低交易金额等;提醒消费者使用信用卡贷款时,应审慎考虑实际资金需要、借贷成本及负担能力。
八达通受惠消费券效应日均交易额升两倍 明起可领尾期1000元
的士司机的电子支付系统难以分帐,每次交易均要收取手续费,但因电子消费券吸引市民消费,传统行业如的士业的营业额亦上升。八达通营业及市务总监李玉儿昨日(14日)指出,的士业在本年8月至11月的月均使用八达通的收入,较1月至7月激增约4倍,证明市场有需求。 使用八达通领取电子消费券者,仍有最后一期1000元可领取。政府早前指约300万名首批电子登记以八达通领取消费券的市民,可于本月16日获发余下的1000元消费券,该笔消费券不设使用期限。 李玉儿指政府派发电子消费券后,不少行业的消费金额亦增加,其中餐饮、电子产品、家庭用品、衣服鞋袜等销售额使用八达通付款的金额增幅最大,网店商户使用八达通付款的营业额亦增加超过2倍。 总体而言,她指本年8月至11月下旬,即消费券计划开始后,较1月至7月,即消费券计划开始前,市民使用八达通的消费金额增长逾2倍、消费笔数增加逾1.5倍,更有持续增长的趋势。消费券不单带动新兴行业,李指传统行业如的士业使用八达通亦增长超过4倍,交通使费方面录得较大升幅,同时呼吁的士司机安装电子支付软件,方便市民使用。 另外,透过八达通App成功登记转数快银行转帐服务及增值八达通卡,以该卡在零售及交通消费累积金额每满100元,可累积1次机会抽奖获得MIRROR限量版八达通卡。
梁子超忧Omicron触发第5波 促高风险区来港到检疫中心隔离7天
本港昨日(14日)录得第8宗Omicron变种病毒输入个案,有港大专家料该病毒将在短时间内取代Delta成为世界主流的新冠病毒,吁本港需加强外防输入。呼吸系统专科医生梁子超今早(15日)在电台节目表示,现阶段不可过分乐观认为Omicron不会流入社区,即使将曾出现该变种病毒个案的地区列入A组高风险名单,亦不能排除在检疫酒店岀现交叉感染的风险,甚至可能影响中港通关及触发第5波疫情。 梁表示,由于本港疫苗接种率低,没有群体免疫保护,故警告病毒在本港爆发的程度或会比南非及英国严重,并建议来自曾出现Omicron个案地区的人士,至少在检疫中心隔离7日,以加强外防检疫。他又指,若输入个案加重本地医疗负担,须考虑停飞相关航班。 对于广州及天津近日亦岀现Omicron个案,梁指有关个案属境外输入,暂时未见在社区有扩散迹象,但一旦发现有社区传播,就要收紧入境安排,惟目前毋须将内地列入高风险地区,否则与争取通关方向相反。
湾区律师执业试 须提交拥护宪法及基本法承诺书
国家司法部昨日(14日)公布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详情,指明港澳考生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报名时要提交相关承诺书。 司法部的公告列明报名者要符合六项条件: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三)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经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准许,在律师、大律师登记册上登记,且未被暂时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大律师,或者在澳门律师公会有效确定注册的执业律师。 (四)具有累计五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 (五)职业道德良好,未有因不良名誉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受惩处的记录。 (六)能用中文书写法律文书,能用普通话进行业务活动。 具体考试科目方面,则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国法律史、内地司法制度和律师职业道德、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科学委员会下周研复必泰第三针安排 刘宇隆倡维持接种间隔时间
新变种病毒株Omicron令各地人心惶惶,更令新冠疫苗功效打折扣,政府专家顾问许树昌日前称有需要讨论将接种第3针的时间缩短,但有专家持相反意见。疫苗可预防疾病科学委员会主席刘宇隆今早(15日)在电台节目表示,香港疫情不及外国严重,毋须急于打第3针,认为间距6个月是合适时间。 政府昨(14日)称计划明年1月扩大第3针接种计划,届时所有完成接种2剂由内地及德国研发的复必泰疫苗,及相隔一段时间的市民都可打第3针。刘宇隆表示,虽然有不同国家缩短接种第2和第3针疫苗之间的时间,但本港不需要仓促决定缩短时期,否则会自乱阵脚,市民亦难以适应。他认为,如果缩短接种时间令市民太早接种加强剂,在本港及内地大规模通关前,市民的中和抗体水平已经下跌,故指早接种是较「稳阵」的说法是误解。 刘又指,变种病毒Omicron来势汹汹,虽然有研究显示Omicron致病率低,但传播速度快,不能够掉以轻心,目前最重要是疫苗的覆盖率,应提升长者及儿童的接种率,政府的政策不应失焦。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表示,计划明年一月初扩大复必泰第三针接种计划,不限于高风险群组,而是容许所有达至合资格年龄,以及已接种首两针复必泰并已相隔一段时间的人士,都可以打第三针,详细安排有待专家在两个联合科学委员会尽快开会决定。
壹传媒资不抵债兼涉问题交易 高院今颁令即时清盘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根据《公司条例》向高等法院原讼庭提交壹传媒的清盘呈请,法官早前按特区政府要求委任谭竞正及文景诚两人作为壹传媒的清盘人。壹传媒的公司清盘呈请聆讯今早于高等法院进行,聆案官黄健棠终宣布壹传媒清盘。 据悉,壹传媒一方在今早的聆讯没有任何代表到庭。而代表特区政府出庭的高级政府律师林卓麟则表示,目前是完成有关壹传媒在香港的清盘程序,至于有关台湾苹果日报的问题,会由法庭早前委任的临时清盘人去处理。 尽快清盘符公众利益 特区政府早前曾向高院原讼庭申请先委任临时清盘人,当时处理该申请的法官陈静芬指,根据财政司方面的资料,壹传媒至今已处于资不抵债的情况,且经调查后亦涉有问题交易,为公众利期,有迫切性须尽快委任临时清盘人处理事宜。她指,壹传媒现持有多项资产,包括7000万元的现金;惟壹传媒在账目上资不扺债,其净亏蚀逾2.4亿元,其中拖欠本港员工的工资约1.2亿元。此外,财政司司长委任审查员调查壹传媒,发现多宗有问题的交易,包括向创办人黎智英提早还款1.5亿元,以及准许黎把壹传媒的资源,用于黎的私人公司。 陈官又指,为公众利益,应尽快把壹传媒清盘,并列举多个理由,包括:壹传媒自本年九月起,其管理已处于真空状态,公司未有董事处理事务,未有证据显示情况会有改变。为壹传媒委任清盘人,可保护公司资产,从而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委任清盘人后,可处理监管机构对其的调查。 陈官于今年10月15日颁令,安永企业财务服务的顾智心及徐子超,委任为公司共同及各别临时清盘人,直至呈请获裁定或高等法院另行颁令为止。不过,作为临时清盘人的安永企业财务服务表示辞任,高院逐于上月10日批准其辞任,谭竞正会计师事务所的谭竞正及文景城在同日获高等法院委任为公司之共同及各别临时清盘人,以取代原临时清盘人,直至呈请获裁定或高等法院另行颁令为止。
香港机场特定群组员工明起须两日检测一次
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内地出现输入变种病毒omicron个案,传港府与内地通关在即,食物及卫生局13日刊宪表示,将由今(15日)起收紧检疫措施,并以区域划分,除为来往内地的航班,即在「绿区」服务的群组人员外,「橙区」即其余所有国际航班者服务的23类机场特定群组人员须由3日1检再缩短至每2日1检,未完成接种疫苗者则维持每日1检。 新措施下,在「橙区」工作的23类特定群组人员,尽管已接种疫苗,亦要每两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是继10月尾宣布相关人士需要每3日接受1次核酸检测后再次收紧,群组人员包括贵宾室的香港机场管理局值勤人员、于机场负责检疫程序或就抵港旅客指定检疫酒店计划指定机组人员专车工作的相关人员、处理转机/过境或抵港旅客的航空公司职员及客运代理员工、旅客排队管理服务员、失物处理代理人员等,在「绿区」工作者则维持3日1检,另外未完成接种疫苗则维持须每日1检。 机管局在11月时实施,一号客运大楼禁区范围内抵港层及离港层,将分为往来内地及往来内地以外地区两个区域,划分为「绿区」及「橙区」,机场大堂包括海天码头在内的所有登记柜台,其中来往内地的航班将使用「绿区」,涉及1号至24号的闸口,其余所有国际航班则使用「橙区」,涉及25号至71号闸口,用以分隔相关旅客及员工。
47万市民注册「港康码」 17.7万人已启动账户
用于通关的「港康码」系统本月10日起开放申请,截至昨晚(14日)9时,累计约有470000名市民申请注册账户,当中约177000人已启动账户。 申请「港康码」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提供住址证明,如果属于公屋居民,可以即时确认住址,从而可以获得「港康码」帐户;如果属于非公屋居民,则需上传有关资料,例如水费单、电费单、银行记录等;如果非公屋居民申请人没有相关单据,则可以先登记住址,当局会寄信到该住址,市民可透过信中个人开户号码即时开户。
香港两学校纳强检包括圣公会基爱幼儿学校及保护儿童会长沙湾幼儿学校
政府今晚(14日)就强制检测公告刊宪,要求于指定期间曾身处2个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凡于12月1日至14日期间,曾身处下列地方超过2小时的人士,须于12月16日或之前接受检测。如受检人士选择使用卫生防护中心派发的样本瓶进行检测,则须于12月18日或之前交回已采样本的检测样本收集瓶: 深水埗丽阁村香港圣公会基爱幼儿学校 长沙湾社区中心香港保护儿童会长沙湾幼儿学校
港府强烈反对英国发表「香港半年报告」 斥指控不实
就英国在十二月十四日发表的「香港半年报告」(报告)对香港的不实评论,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昨日(十二月十四日)回应如下: 「我们坚决反对报告中的多项针对香港特区政府的不实指控。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一个在『一国两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权、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区政府再次敦促英国尊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停止借香港事务干预国家内政。」 完善选举制度 「我们坚决反对报告内针对完善选举制度的失实指控。正如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夏宝龙早前在《香港参与国家改革开放志》出版典礼的发言指出,即将进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具有四个特征,即广泛代表性、政治包容性、均衡参与性及公平竞争性。」 「完善选举制度令『爱国者治港』原则得以全面落实,确保立法会议员均为爱国爱港及以国家发展利益和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为依归的人士。在此基础上,第七届立法会的候选人来自不同背景及政治光谱,其多元性彰显经完善的选举制度的广泛代表性及政治包容性。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将分别通过选举委员会选举、功能团体选举、分区直接选举产生,平衡了香港的整体利益、界别利益和地区利益,立法会选举保障了均衡参与性。此外,是次选举各候选人的良性竞争亦反映新选举制度的公平性和竞争性。」 「为确保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符合『一国两制』方针及香港特区的实际情况,以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完善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是及时和必须的。特区政府会致力确保公共选举在公平、公开和诚实的原则下举行。」 《香港国安法》 「自《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香港社会得以由乱转治。《香港国安法》确保香港特区能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市民继续依法享有《基本法》下的权利和自由。《香港国安法》清楚订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而《香港国安法》规定的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定义严谨,奉公守法的人士不会误堕法网。」 「特区政府强调执法部门是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的人士或单位的行为而采取其执法行动,与其政治立场、背景或职业无关。」 检控与审判 「报告关注香港特区的检控决定和司法独立性,《基本法》第六十三条订明检控工作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不受任何干涉。检控决定是根据所有可接纳的证据、适用法律和《检控守则》进行客观分析后而作出,不涉及任何政治考虑。律政司在有充分可被法院接纳的证据,令案件有合理机会达致定罪的情况下,才会提出起诉。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严格按照法律进行的独立检控决定。」 「《基本法》第二条、第十九条及第八十五条所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司法权和终审权,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基本法》第九十二条亦明文说明香港特区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应根据其本人的司法和专业才能选用。法官的宪制职责是在行使其司法权力时,以法律为依据,别无其他考虑。法官这项职责并不会因应对政治争议所引发的案件作出裁决,或案件涉及政治争议,而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