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任司长感荣幸 冀律政司续发挥「一国两制」优势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将于月底卸任,她今日(25日)发表网志,表示很荣幸过去4年多担任律政司司长一职,亦很高兴与律政司团队合作,以无畏无惧、不偏不倚之心服务社会。她指出过去4年,亲身感受到国家的信任和支持,使香港成功与内地签署多项突破性的安排,以及与各地的法律部门和国际组织达成协定。她亦提到2019年在伦敦遇袭后,中央对她的关怀以及无微不至的悉心照料,让她深深体会到有国家作为强大后盾,一定能战胜任何困境,迎来更美好的明天。 郑若骅指出,香港特区在国家的支持下,积极参与国际工作,先后与多个国际组织达成协作等。而自回归后,香港特区按照中央和《基本法》赋予的权力,与内地和其他司法管辖区签订了600多项双边协定及安排,涵盖自由贸易、课税、促进和保护投资、民用航空、司法互助等,巩固了香港的国际地位,亦有助业界成功拓展业务。 郑若骅表示,香港在“一国两制”之下拥有独特的地位,加上国家的全力支持及信任,让香港在回归后各方面的发展都稳步上扬。今年适逢回归祖国25周年,律政司亦特别安排了电视节目特辑:法律之旅(26日晚10时于香港开电视播出),让市民可回顾本港在法律、促成交易和争议解决服务方面达成的丰硕成果。她又祝愿新一任的律政司司长和副司长工作顺利,与法律界携手维护法治,继续发挥“一国两制”的优势,为国家、为香港作出贡献。

郑若骅:法律人才须兼具国际视野、国家观念 贡献法治中国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日(9日)在网志表示,将会加强培育具备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国家观念深厚的法律人才,为建设法治中国,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作出贡献。 以下郑若铧网志全文↓ 去年12月,中央政治局进行了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内容是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国家主席习近平强调:「我们必须加强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充分配合国家在这方面的发展,关键在于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和培育具备国际视野的法律人才,这亦是律政司的重点工作。在5月底,律政司达成了三个里程碑,突显香港作为亚太地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枢纽的领导地位,也让我们以中国香港的身分在国际社会发挥所长。 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 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亚非法协)去年11月底在香港主办第59届年会,并正式宣布成立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反映了国家的支持和亚非法协对香港仲裁服务的信任。我们只用了半年时间筹备,便成功安排区域仲裁中心在5月25日正式开幕,这全赖国家的协调和律政司的同事群策群力。 亚非法协是亚洲和非洲唯一的跨政府法律咨询组织,先后在马来西亚、埃及、尼日利亚、伊朗和肯尼亚设立区域仲裁中心,在亚非地区发展机构仲裁并促进国际商事仲裁。我衷心感谢中央人民政府和亚非法协同意将第六个区域仲裁中心设于中国香港,这既是香港的荣幸,更有助推动及发展香港及区内的其他替代争议解决服务(尤其是网上争议解决服务),扩大香港法律枢纽的范围。这亦进一步提升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 「愿景2030聚焦法治国际论坛」 紧接着在5月26日举行的「愿景2030聚焦法治国际论坛」,邀得国际法院法官薛捍勤,以及亚洲和平与和解理事会主席、泰国前副总理素拉杰.沙田泰教授分别发表主旨演讲,还有多位来自世界各地的知名讲者就法治进行讨论交流。透过这些讨论,让我们对法治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更广泛传扬为区内外可持续发展建立和保持更平等共容的社会的信息。 论坛的压轴项目是《「愿景2030—聚焦法治」专责小组报告》的发布仪式。「愿景2030—聚焦法治」十年计划于2020年正式启动,致力建设并维护一个公平和以规则为本的法治社会,以促进各方可持续发展。这份报告详述律政司和专责小组的自计划启动后至今的成果,包括评估法治实践的基本要素,报告建议成立七项指标,作为定立客观评估的起点,包括:(1)司法独立;(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保护不受歧视的权利;(3)法律的可及性;(4)民事和刑事诉讼程序和争议解决系统的有效性;(5) 预防贪污;(6)防止滥用公权;及(7) 基本人权。 律政司会致力跟进专责小组报告,收集相关数据,以期进行深入研究及分析,务求客观地评估法治的实践情况。我们会考虑将所得的客观数据和使用的评估方法与其他司法管辖区分享,期望能够携手促进法治。 我衷心感谢专责小组过去两年就如何在区域及国际层面推广对法治的正确理解和认识,不遗余力为我们提供宝贵建议和指导。 私法协会的合作安排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私法协会)主席Maria Chiara Malaguti教授和我在5月27日,透过网上平台就有关国际私法及国际商法合作的行政安排签署谅解备忘录,加强双方在国际私法领域的合作,包括今年11月于香港合办首届亚太国际私法高峰会议,作为香港法律周2022的其中一项旗舰活动。 这已是律政司与私法协会的第二份谅解备忘录。去年5月我们为落实借调本地法律专业人员至私法协会秘书处的安排签订首份谅解备忘录, Malaguti教授高度赞扬两位借调至私法协会的人员表现出色,向国际展示香港拥有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 律政司会加强培育具备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国家观念深厚的法律人才,为建设法治中国,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作出贡献。 习近平主席表示,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又强调要广交朋友、团结和争取大多数,提升重大问题对外发声能力;以及要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坚持对话而不对抗、包容而不排他。 在国际法律层面上,香港特区在过去25年来一直发挥着「一国两制」下的独特优势。展望将来,律政司会继续以中国香港的身分,积极参与国际法发展,以配合国家政策,助力推动涉外法治建设,同时亦可巩固香港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领导位置。

接种第四剂科兴疫苗郑若骅吁合资格人士适时打针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日(6日)在渣华道体育馆社区疫苗接种中心接种第四剂科兴新冠疫苗。 郑若骅表示,疫苗所提供的保护效能有可能随时间而减少,她呼吁合资格人士适时接种第四剂疫苗,至于尚未接种疫苗的市民应立即行动,建立免疫屏障对应付未来的疫情十分重要。郑若骅亦向接种中心的医护和工作人员表达谢意,并鼓励市民透过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计划网页预约接种服务。 点此预约接种疫苗

首套基本法资料读本出版 郑若骅冀引发港人深入学习及探索

2022年适逢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二十五周年及《基本法》实施二十五周年,律政司于今日(27日)举行《基本法》法律论坛- 本固枝荣,并发布律政司出版的首套《基本法》资料读本:《基本法起草材料及案例精选》。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基本法》生效,标志着香港和平地脱离英国殖民地统治,回归祖国管治体系,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特别行政区。国家通过《基本法》确立对香港的政策方针,一个中国,两种制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她认为,这是人类文明智慧的表现,是一件了不起的事。 郑若骅续说,有鉴于社会上一直存在对香港的宪制秩序一些不正确的理解,她在2019年修例风波之后,与律政司同事商量后筹备出版《基本法起草材料及案例精选》,目的是追溯香港回归祖国这一段重要历史,通关梳理《基本法》的起草过程、条文的演变等等,去呈现宪制性法律的背景、目的,以及起草者通过文字表达的意思。此外,书籍亦将回归以来在香港法院曾经处理过与《基本法》有关的案例汇集起来。郑若骅希望书籍可让社会就宪法及《基本法》,及其确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秩序有一个更准确及全面的理解,亦希望这本书能成为学习《基本法》的基础读本,引发香港市民对宪法及《基本法》有更深入的学习及探索。 郑若骅又提到,《基本法起草材料及案例精选》一书两册的繁体中文版已正式出版,并将在政府刊物销售处及其他平台上架,英文及简体中文版稍后亦都会陆续出版及发行。 郑若骅续说,部分港人,包括法律界人士,认为国家宪法不适于特区是错误,指相关问题在《基本法》起草过程中已有激烈讨论,当年已有人建议列出宪法适用和不适用于香港的条文,但有意见就指宪法是母法,《基本法》是子法,如果规定有什么宪法条文不适用于香港,将有违法律伦理和程序,国际宪法史上亦无先例,技术上也有困难;最终委员认为宪法对特区有效。郑若骅又指,亦有人错误认为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在香港无约束力,但她指只要紧记特区的诞生,正是基于人大1990年根据宪法作出的决定,就会明白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决定的适用性。 此外,郑若骅亦指,国际社会很多人指称香港国安法破坏「一国两制」,令香港失去高度自治,她强调是完全错误,指国家安全从来是中央事权,不属特区的自治范围,全国人大亦有权监督宪法实施,有权决定授权人大常委会制订国安法。

郑若骅:追求和谐属中国传统文化调解是解决冲突最佳做法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日(2日)为2022年调解周的校园调解研讨会暨第五届香港中学朋辈调解比赛总决赛致辞。郑若骅表示,日常生活中无可避免会出现形形色色的纠纷,追求和谐是中国的传统文化,调解以互相尊重和寻求共识的态度去解决冲突,是最理想的做法。 郑若骅说,校园是社会的缩影,处理校园朋辈纠纷,调解是一个更高效、可行性更高的选项。校园朋辈纠纷与一般商事纠纷不同,大多数的朋辈纠纷并不涉及金钱或合约上的争议,反而是来自于同学之间言语上的冲突或者相处上的小矛盾,而朋辈调解非常适合解决这些纠纷。朋辈调解提供中立和保密的平台,由朋辈调解员带领,让学生坦诚交流和表达出自己的想法,而灵活的调解程序容许更大的讨论空间,有助制定双方同意的方案。在处理这些朋辈纠纷时,调解是不可或缺的选项。 郑若骅强调,从小培养调解文化除了有助减少冲突,更可促进构建一个友爱和包容的社会。调解不单止是一门专业服务,更是化解冲突和人与人之间相处的文化。

粤港澳三地有望达成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 协调法律冲突

香港律政司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机构及澳门终审法院今日(23日)合办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推进三地的司法交流,加快大湾区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致辞指出,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大湾区经济的飞速发展对区际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提出了实际要求,在保持三地法域的独特性之余,进一步消除区际法律冲突,需要三地在司法协作的实践中不断探索。 郑若骅表示,2019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签署了《就大湾区法律交流与互鉴的框架安排》,鼓励和促进广东法院与香港法律界建立项目,进行法律交流与协作,一同建设和完善大湾区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21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的会谈纪要》,支持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双方同意研究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内的法律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举办本次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正是秉持着这两份文件的精神,加强大湾区内的法律交流与合作。 郑若骅称,今天的研讨会云集了粤港澳三地的司法、法律及学术界人士,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让大家通过模拟法庭、研讨司法案例、对比法律规则、协调管辖冲突,共同探讨三地应如何做好跨法域商事纠纷诉讼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郑若骅说,犹记得2020年1月举办的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得到与会者的高度评价。希望通过本次研讨会的交流,粤港澳三地的司法、法律、学术界人士可以认识三地对于处理跨境商事争议的异同,有助共同解决大湾区建设发展进程中的法律实践难题,积极推进大湾区的法治建设。 郑若骅表示,粤港澳大湾区拥有着“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法律环境,世界独有,没有先例可依。内地法律属于大陆法系,香港采用普通法系,而澳门的法律制度与葡、法、意等拉丁语系国家属同一个法律体系。大湾区内的三法域涵盖了世界主要法系,如果三地能在常见的法律范畴内制定出一套适用于大湾区最佳准则或者示范法规,则不仅可以协调三地法律冲突,也可以供建设法治“一带一路”借鉴,为其他国家及地区提供参考,助力构建公平、和谐及法治为本的国际社会。 她续说,深度融合的法治建设,打造大湾区共同的法治文化是大湾区未来高品质发展的必然课题。目前粤港澳三地已达成了不少双边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但三边的同类型安排发展尚未成熟。因此,她建议粤港澳三地相关部门应该对已签订的双边司法协助安排作系统整理,以过往经验为基础,达成粤港澳三方能够签署并出台的三方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 此外,她认为粤港澳三地法律合作也可以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体现出来,她特别感谢最高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根据2021年7月签署的《会谈纪要》,将为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的法律界人士安排内地司法实务培训课程。另外,粤港澳三地在推动调解准则、标准一体化方面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21年12月举办的第三次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上,通过了统一的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和专业操守最佳准则,为跨境调解机制的建设提供了更佳更好的条件和配套。 最后,她希望在疫情过后,三地的司法和法律界能够聚首一堂,亲身参与下届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直接交流,研讨会将更有效地落实大湾区法律交流及司法互鉴的目的。

郑若骅:香港刑事司法制度健全稳固保障各方权利

近来有人针对香港的刑事司法制度作出无理批评,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日(15日)发表网志,表示香港刑事司法制度一直发挥关键作用,确保罪案得以有效侦查、刑事案件获公正并有效率地处理,同时保障各方在过程中的权利。 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控罪绝不含糊 郑若骅指出,有人反覆提出一些毫无事实根据的批评,指称《香港国安法》或其他本地法例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控罪「含糊」。《香港国安法》清楚列明构成每项罪行的元素,包括犯罪行为和犯罪意图。在普通法制度下,法院审理案件时,可进一步厘清罪行元素。例如在唐英杰案中,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解释了「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恐怖活动罪」的罪行元素。法庭的裁决理据可随时在网上查阅。 此外,在刑事司法制度中,被告可通过不同的渠道就某项控罪要求提供更详尽清楚的详情,亦可就有欠妥善的控罪作出投诉。法庭会就所有程序问题作出适当的考虑及公平的裁决。 在现行法例下,就保释程序及交付审判程序等审前程序实施报道限制,是为在日后正式审讯时确保公平公正。尽管设有报道限制,相关法律程序都在法庭公开进行,公众人士及传媒均可出席及旁听。被告人亦可向法庭申请解除报道限制,由法庭在平衡被告人的权利与包括公平审讯在内的其他公众利益之间作出考虑及裁决。 公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保释申请 郑若骅说,在保释方面,终审法院在黎智英案中强调,订立《香港国安法》的主要目的至为重要,解释了为何就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采用更严格的保释条件。法院并认为是否准予保释的决定,涉及预测及评估,是「法庭运用其判断或评估而作出的司法工作,而非举证责任的应用」。 在某些普通法适用的地区(例如加拿大、南非及澳洲),就部分类别的罪行来说,不但没有规定控方须举证证明拒绝保释的理由,还须由被控人负起举证责任,证明为何不准其保释外出并继续扣押是不合理的。此外,在某些司法管辖区,行政机关获赋权在无需提出检控的情况下进行长时间的拘留,以防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例如新加坡的《内部安全令》赋予总统行政权力,可基于国家安全,在不经审判的情况下对疑犯进行最高两年(可延长)的拘留,这同时亦完全排除了保释的可能。在此令下所作的决定不可以被司法覆核,只有在为确保合乎程序要求的情况下属于例外。 坊间流传错误资讯,误以为被控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因为《香港国安法》而全数被拒保释,事实正正相反,在法院充分考虑《香港国安法》和相关本地法律订明的要求后,有部分被告已被获准保释,例如传媒亦有报道部分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的人士,当中包括前立法会议员,目前获准保释。 依法行使执法权 郑若骅指,在执行职务时,执法机关会获授权行使某些权力,以便进行调查。例如,他们可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向法院申请提交令或限制令,以调查有组织罪行或防止疑犯耗散财产。该等命令可由法官在内庭应单方面申请而发出。为防止疑犯销毁证据、耗散犯罪得益或作出其他阻碍调查或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有必要透过单方面申请授权,这亦是许多司法管辖区的常见做法。《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的条文,让执法机关在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采取类似的措施。然而,我们的刑事司法制度容许受法庭命令影响的一方申请撤销或更改命令,法庭会在审视所有证据后,严格按照适用法律公正无私地作出裁断。 及时进行审讯 郑若骅表示,一般而言,被控以刑事罪行后,案件首先会由裁判法院处理。大部分案件在首度提堂时,控方会请求毋须答辩,因为执法机关需要进一步调查,或需要就审讯作其他准备。未进行答辩的案件会押后再提讯,直至控辩双方通知法庭案件已准备就绪,方会进行审讯。 律政司与执法机关一直保持紧密沟通,确保案件得到迅速和有效的处理。我们会主动探讨和跟进促进加快案件处理的方法,例如在案情和证据容许的情况下,寻求把案件合并处理、在审讯前与辩方尽量就案情和证据达成共识,以减省证人并缩短审讯期。 但大家应留意每宗案件由提出检控直至审讯之间所需的时间,要视乎多项因素而定,例如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被告人是否需要时间取得法律意见以考虑其抗辩及与控方进行答辩商讨、辩方是否需要法庭核证翻译文件或提出需要在审讯前先处理的申请(例如申请要求提供更详尽清楚的详情、披露、撤销报道限制、分拆涉及多名被告人的案件、初级侦讯、释放等)。我必须强调,所有申请均按照既定程序处理,并充分遵循正当程序。如果被告人,不论是否因应法律意见,无视实际案情而决定提出所有程序性申请,就不能同时投诉审讯有所「延误」,因为这是在公平的刑事司法制度下,被告人充分行使其权利的必然后果。 律师的责任 郑若骅提到,法例订明香港居民有权得到秘密法律咨询、向法院提起诉讼、选择律师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在法庭上为其代理和获得司法补救。与此同时,法律界(包括获准在香港全面执业的海外律师)必须专业地履行职责,并遵守专业操守规则,肩负维护法治的主要责任。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法律执业者的人身安全与其他人一样受法律保障。这个基本保障确保他们应当无惧无偏,专业地行事。诉讼方或其法律代表若受威吓,理应报警并提供所有证据。更不用说,任何人都绝不应以失实指控欺骗或误导法庭、警方甚至公众,这种行为不仅会损害所属法律行业的声誉,更可能会触犯法律。 郑若骅强调,香港以拥有公平和成熟的刑事司法体系而闻名。我们的法例清晰明确,加上法庭的判决具备理据,令到我们发展的法学广受尊重。审批保释和其他法庭命令的法律原则和程序均在法例中清楚列明,由法庭适当地遵循。被告人有权在提出程序上的申请时行使他们的权利,纵使法律程序或会因此延长,但这是尊重和保障被告人行使权利所须付出的代价。同时,律政司亦已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以加快检控程序及确保秉行公义。因此,有关控罪「含糊」、没有被告人获准保释、或由控方造成审判「延误」的说法,只要一经查证,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律政司的独立检控原则受宪制保障,《基本法》第六十三条订明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相信不仅检控人员需独立行事,法律界所有成员,都应该专业和真诚地履行职责,以无惧无偏之精神维护公平和独立的刑事司法制度。

郑若骅:本固枝荣 兴邦定国

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发表网志称,今日是壬寅虎年大年初一,她祝愿全港市民身体健康,心想事成。“虎”一直给人的印象是反应敏捷和积极进取,这正是中国人的优点,她相信大家凭借这种特质,定能跨越当前的挑战,共创美好将来。她亦希望随着香港国安法生效和完善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的方针后,香港可进入良政善治的新时代。 郑若骅说,展望新的一年,律政司会推出多项措施,协助法律及争议解决业界把握国家政策带来的机遇,包括尽快落实《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当局已就立法建议进行公众咨询,之后会提交立法会审议,希望可以早日建立全面和明确的机制,为两地的当事人提供更佳保障。 此外,法律改革委员会已发表《与仲裁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报告书,提出在仲裁工作的法律收费安排上作出改革,而仲裁推广咨询委员会亦明确支持有关建议。我们现正审慎考虑报告书内的相关建议,并会尽快安排立法修订,以回应仲裁当事人对弹性收费安排的期望,同时扩大寻求公义的渠道,令香港的仲裁服务得以与时俱进,吸引更多人选择香港的仲裁和法律服务。 郑若骅续称,今年适逢是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律政司会筹办多项活动与全港市民一同庆祝,他们将于11月举办香港法律周,届时云集海内外法律及争议解决专家,就一系列法律议题与业界分享专业意见,加强香港作为亚太区内外国际法律、促成交易及争议解决中心的领导地位。 除此以外,律政司会再度主办《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的法律论坛,透过专家的真知灼见,提高社会大众正确理解国家《宪法》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共同见证《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成功实践。

郑若骅向逾千教师讲解国安法新选制冀学校培养有国家观念新一代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日(28日)透过网上形式出席政府中学校长协会举办的联校教师研讨会,向超过1300名官立中学的校长和教师讲解《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以及维护国家安全和完善选举制度的重要性。 郑若骅首先透过法律位阶图,阐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让「一国两制」得以全面贯彻落实。她强调。大家必须尊重「一国」为基本前提,「两制」才能继续枝繁叶茂。 接着,郑若骅解释香港国安法是根据《宪法》赋予全国人大的权力所制定,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她亦借着这个机会澄清外界对香港国安法下保释安排和指定法官的一些误解,并且重申香港特区有宪制责任,应当尽早完成《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 郑若骅指出,国家安全首要是政治安全,全国人大按香港实际情况完善选举制度的决定,拥有坚稳的法理基础,为「爱国者治港」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去年十二月顺利完成的立法会换届选举,充分体现广泛代表性、政治包容性、均衡参与性及公平竞争性,推动香港实现良政善治。 至于民主发展方面,郑若骅重申,香港特区是回归后在中央的支持下才开启了民主的新纪元,《基本法》第45条和第68条清晰定出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达至普选的目标。她又引述欧洲人权法院的判词及联合国大会的多次决议,阐明世界上不存在单一的民主模式,每个地方均有权按各自情况塑造自身的民主愿景。 透过今次讲座,郑若骅期望教师能进一步了解《宪法》、《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和完善选举制度,从而向学生传授正确的知识,培育具有国家观念的明法守礼新一代。

郑若骅:正当新闻活动与危害国安行为之间界限清晰

警方国安处日前依法采取行动,以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拘捕7人,包括《立场新闻》6名高层或前高层,以及正在还柙的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惟一些海外政客及机构却就此提出毫无理据的批评,甚至公开要求立即释放被捕者。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日(31日)发表网志指出,这些要求不仅对法治完全欠缺尊重,而且公然违反国际法和不干涉内政的基本原则,强调香港的法律制度确保司法得到妥善执行和正当程序得到遵从。 郑若骅表示,《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保障言论、发表和新闻自由;香港国安法第四条亦订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依法保护该等权利和自由。然而,言论和新闻自由并非绝对,行使该等权利时会受法律及达致合理目的而必须作出的规定所限制,例如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二条,维护国家安全及保护「一国两制」宪制秩序,具有根本重要性。这一点也是香港法院早已确立的原则。 郑若骅指出,权利伴随义务,言论自由也不例外。法庭多次强调新闻从业员与其他人一样都有义务遵守所有法律,包括刑事法律。新闻从业员必须按「负责任新闻作业」原则真诚地行事,以准确事实为基础,并提供准确可靠的资讯,方可获言论和新闻自由权利保障。报章出版人和编辑亦同样须遵从新闻活动中的特别责任及义务。 郑若骅续指,受保障的正当新闻活动,及应予防范、制止和惩治的危险国家安全犯罪行为之间,界线非常清晰,依法享有的资讯流通自由在香港一直备受尊重。她批评那些针对执行维护国家安全法律的指控全然出于无知,或是别有用心,呼吁市民客观分析,不被混淆视听。

郑若骅:本港法治从无动摇该怎样做就怎样做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日(22日)在电台节目中表示,本港落实香港国安法后,经历由乱转治、由治及兴的阶段,强调特区法治从来没有动摇,一直是该怎样做就怎样做,依法律办事。 郑若骅说,很多对香港国安法的质疑和抹黑都是毫无依据。目前整体社会稳定,加上完善了选举制度,正是香港大展拳脚、发挥优势的机会。 郑若骅提到,提到近年因为有很多错误的法治讯息灌输给年轻人,令他们对法治产生错误理解,以为可以用违法手段达到目的,她希望透过由她亲自督导的《愿景2030 — 聚焦法治》计划,向年轻人推广法治。 郑若骅强调,香港要巩固作为国际仲裁中心的实力。本港具独特优势,例如在香港设立的仲裁机构管理的仲裁程序当事人,有资格向内地法院申请保全。特区政府正争取港资企业在大湾区,以香港法律作为合同适用法及仲裁地。有关政策正以前海作试点推行,如果扩大适用范围,相信会令大湾区投资有所增长。

郑若骅:香港在中央的支持下才开启民主发展

香港律政司长郑若骅今日在网志帖文指,国务院新闻部昨日(20日)发布的《「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白皮书,清晰地指出从历史而言,香港在英国殖民统治下从来没有民主,《中英联合声明》更完全没有提及普选。反之,香港特区是回归后在中央的支持下才开启了民主的发展。正如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岑耀信勋爵所指,英国并没有给予香港民主。 郑若骅表示,在回归前,香港的终审权在伦敦枢密院司法委员会;而根据世界银行集团的世界管治指标,香港的法治指标在1996年只有69.85分。回归后,终审权按《基本法》属于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基本法》也保障司法独立;与此同时,香港的法治指标在1998年上升至82.5分,而且自2003年起更一直维持在90分以上。这证明「一国两制」及《基本法》巩固了香港的法治根基。 她指出,国家在1982年的《宪法》加入了第31条,为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奠定了法律基础。继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按香港实际情况,根据「一国两制」原则形成12条基本方针政策,让香港得以平稳过渡,顺利回归。 她称,作为筹备编订《基本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由59名内地和香港各界代表组成,实现了我们当家作主。而全国人大在1990年通过的《基本法》,确立了香港的民主发展,第45条和第68条定出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达至普选的目标。 她表示,经过了2019年的社会暴乱,中央为香港制定《香港国安法》,让我们重回正轨,再按照实际情况构建一套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选举制度。完善后的选举制度既体现了爱国者治港,又展示广泛代表性、政治包容性、均衡参与性和公平竞争性的特点;既维护政权安全,又有利维护及实现民主权利;既发展选举民主,又加强协商民主。我相信立法会议员日后将客观理性地参与政策讨论,有助政府处理经济和民生问题,提高治理效能,推动香港进入良政善治的新时代。 郑若骅称,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历史、文化和政治背景。联合国大会也多次在其决议内提到世界上「不存在一种单一的民主模式」,换言之,世界上并没有一种灵丹妙药适用于每一个地方。选举并非民主制度的唯一途径,协商、咨询也是民主形式的渠道。 郑若骅表示,大家必须紧记,中国共产党是「一国两制」方针和事业的创立者、领导者。骆惠宁主任在「国家宪法日」的网上座谈会已清楚说明:「不尊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忘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是怎么来的,实际上就是否定『一国两制』的宪制根基。」 郑若骅强调,中国共产党的初心是为人民谋幸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才是民主的真缔。国家提出的「一国两制」方针定下了香港民主发展的蓝图,并开启了香港民主的新纪元。

郑若骅吁市民投票为港选出德才兼备之士

立法会选举今日(19日)举行,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早上前往中西区德瑞国际学校山顶校舍票站投票。她呼吁选民在晚上10时半前投票,为香港选出德才兼备之士。 郑若骅说,这次立法会选举的候选人非常多元化,来自不同背景、政治光谱,体现了政治包容性、广泛代表性和均衡参与性。郑若骅强调,选举最重要是选出为香港做事的爱国爱港人士。 郑若骅又说,今次这么多候选人都值得留意。她说,今次选举,每一个界别都有竞争,甚至功能组别都有竞争,这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

郑若骅吁选民在立法会选举投票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日(16日)发表网志,呼吁选民在星期日的立法会选举投票,共同参与这一场对香港极具意义的重要选举,选出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同为香港、为年轻一代建设美好的将来。 2021年立法会换届选举将于星期日举行,这一次选举是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后的第一场立法会选举,将选出新一届立法会的90个议席,包括选举委员会界别选举的40个议席、功能界别选举的30个议席以及地方选区选举的20个议席。 郑若骅表示,这一次选举是回归后首次所有功能界别均有竞争的选举,候选人的年龄、职业和背景都比以往任何一届选举多元化,印证了港澳办主任、政协副主席夏宝龙所指,新的立法会组成充分体现了广泛代表性、政治包容性、均衡参与性和公平竞争性。 郑若骅呼吁所有已登记选民在星期日上午8时30分至晚上10时30分,前往获编配的投票站投票,共同参与这一场对香港极具意义的重要选举,选出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同为香港、为年轻一代建设美好的将来。 自从全国人大决定完善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本地及海外社会不时对香港的选举发表意见。郑若骅必须强调,欧洲人权法院曾经一再指出,每个欧盟国家对参选资格订立规则时,都享有酌情判断权,采用不同方法。法院的其中一份判辞说明「欧洲各地的历史发展,文化多样性和政治思想等方面亦各有差异。每个缔约国均有权按本国的情况塑造自身的民主愿景」。联合国大会也多次在其决议内提到世界上「不存在一种单一的民主模式,而且民主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 事实上,全国人大常委员会已经充分考虑了香港的实际情况,并以落实「爱国者治港」和确保社会整体利益、有效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为目的,为我们构建一套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选举制度。由此可见,中央行使主权完善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既具有坚稳的法理基础,亦有案例支持。 根据《基本法》附件一,所有候选人都必须经过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参选资格。换言之,他们均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因此,我有信心获选的人都会真诚地服务香港,为市民谋福祉,这才是选举的真正意义,更是民主的真缔。

郑若骅:鼓励法律及争议解决业界抓紧国家发展带来的庞大机遇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日(15日)出席由企业法律顾问协会香港分会举办的讲座,向来自跨国公司、法定机构、金融服务和其他专业界别的公司律师,阐释香港法律及争议解决业界在国家发展下的机遇。 郑若骅首先强调,司法独立是香港法律制度的基石,至为重要。她说香港的司法独立建基于基本法订明的稳固体制之上,包括法官享有任期和不受法律追究的保障,重要的是,基本法第八十五条明文保障司法独立,法院不受任何干涉。香港的判词不时在海外被引用,正好说明香港司法制度具高水平并受各界信任。 郑若骅阐述香港在仲裁方面优越之处时,指出国家「十四五」规划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均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并表示李克强总理在上月举行的第59届亚非法协年会上宣布成立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充分反映中央人民政府对巩固香港作为仲裁及争议解决服务,包括网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支持。 郑若骅继而槪述香港在「一国两制」的独特优势下,与内地达成多份重要安排,包括保全措施和跨境公司清盘,成为内地以外唯一达成这些安排的司法管辖区。她并说,香港透过与著名国际机构例如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合作推动能力建设,致力推广以国际投资争端调解解决国际投资争议。 律政司就提升香港作为国际法律、促成交易及争议解决服务枢纽的其他措施,包括第三者资助仲裁和厘清知识产权争议的可仲裁性。郑若骅又介绍法律改革委员会刚发表的《与仲裁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报告书,建议撤销禁止仲裁采用「与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的相关规定,以提高香港作为主要仲裁中心的竞争力。 就金融界的最新发展,郑若骅提及为促进经济增长而通过的本地法例,例如制定《有限合伙基金条例》以建立新制度,让私人投资基金可在香港以有限责任合伙的形式注册;通过《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草案》及《有限合伙基金及商业登记法例(修订)条例草案》则提供了在商业上可行而在法律和税务上又清晰明确的基金迁册机制。她补充说,香港的金融基建设施仍然稳固,确保在香港的投资能够稳步增长。香港在过去12年中有七年登上全球首次公开招股集资排名榜首,今年首六个月集资总额达2104亿元,较去年同期的928亿元上升127%。 谈到内地商机,郑若骅指出律政司正探讨在深圳实施「港资港法港仲裁」的可行性,容许港资企业选用香港法律和选用香港作为仲裁地。她又表示,将于明年六月再度举行的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以及明年实施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均有助法律界把握大湾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机遇。 最后,郑若骅鼓励法律及争议解决业界抓紧国家发展带来的庞大机遇。

郑若骅向逾千教师讲解国安法冀向学生传授正确知识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日(13日)出席大埔区小学暨幼稚园联校教师专业发展日,向来自33间学校、逾千位在现场及网上参与活动的校长和教师阐述《宪法》《基本法》、维护国家安全以及完善选举制度的重要性,加深教育界对这几方面的正确理解。 郑若骅表示,当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出现缺口,却难以在一段可见时间内自行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的立法,全国人大有权责按照《宪法》和《基本法》从国家层面改善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订立香港国安法以堵塞相关漏洞,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她强调,国家安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全国人大按香港实际情况完善选举制度的决定,拥有坚稳的法理基础,并且充分体现了广泛代表性、政治包容性、均衡参与性及公平竞争性,推动香港实现良政善治,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郑若骅期望,教师能够向学生传授关于《宪法》《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的正确知识。她并呼吁选民在12月19日的立法会选举中踊跃投票,选贤任能,一同为香港建设美好将来。

第三次大湾区法律联席会议通过调解员两准则

第三次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昨日(10日)在线上举行,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旭东和澳门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出席。三方在会上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和《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准则》,并同意在工作层面上跟进制定《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规则》。另外,三方探讨仲裁、支持港澳律师在大湾区执业、三地法律部门交流互鉴等议题。 郑若骅在会上指出,粤港澳三方应用好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做好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工作,助力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另外,她也期待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的香港律师做好法律工作,为区内有需要的民众及企业服务,为国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及法治建设贡献出香港的专业力量,不负国家对他们的期望。

郑若骅:香港国安法及完善选举制度体现国家制度及任务

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发表网志,指香港国安法的定立和完善选举制度的决定,充分体现《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全国上下都必须以《宪法》作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因此对于维护《宪法》的尊严和保证《宪法》的实施,所有中国人都责无旁贷。 郑若骅在网志指,习近平主席曾经指出,《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按照《宪法》,全国人大有权制定法律及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作出决定。 1982年的《宪法》加入了第三十一条:“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正是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而《宪法》的第六十二条(二)、(十四)和(十六)亦订明了全国人大可行使下列职权:“监督宪法的实施”、“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以及“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大在1990年4月4日依据《宪法》第三十一条通过《基本法》,并在同日作出《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决定》。 当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出现缺口,面临日趋严峻的局势,而特区的行政立法机关难以在一段可见时间内自行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的立法,全国人大有权有责按照《宪法》和基本法从国家层面改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定立香港国安法。 她又指,为贯彻落实“一国两制”,必须加强《宪法》和基本法的教育,让社会掌握“一国两制”的精髓,使香港能够在国家政策的发展中发挥独特作用,开拓更美好的将来。《宪法》是基本法和“一国两制”的根本,只有加深认识《宪法》,本固才能枝荣。

梁振英:香港专业服务业可扩大服务范围发展成“国家级事务所”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今日(3日)岀席香港专业联盟活动时表示,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机遇下,专业服务业将可扩大提供服务的范围,将“一地事务所”发展成“国家级事务所”。梁振英指,内地有部分省份仍欠缺专业服务能力,而香港专业服务业有责任将内地业界“做大做强”,以免国家对专业服务的需要,成为西方国家“卡脖子”的机会。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就指,香港作为中国唯一普通法法域,本港普通法专才可在大湾区发挥独特优势。律师在通过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后,可在9个内地城市,提供民商事法律事务,相信能够为内地提供专业力量。

郑若骅:恶意起底或恐吓法官绝不被姑息亦徒劳无功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今日(12月1日)在一个培训课程向180多位校长和教师强调法治的根本重要性。 由励进教育中心和教育局合办、律政司支持的“巩固法治”教师培训课程,目标是为教师提供对法治、《宪法》和《基本法》,以及国家安全重要性的正确认识。 郑若骅首先指出司法独立是法治的重要一环,司法独立建基于《基本法》所订明的稳固体制上,包括法官享有任期和不受法律追究的保障,同时,《基本法》第八十五条明文保障司法独立,法院不受任何干涉。 郑若骅留意到近期针对法官和司法人员的恐吓行为,她强调法官在行使司法权力时必须以适用法律及可接纳证据为依据,并会在判决书中如实和全面说明判决理由,体现法官公正无私和独立地依法断案的基本原则。 郑若骅表示尊重法庭判决和遵守法庭命令是法治其中一项基本要求,若纯粹因为不满结果而肆意抨击法庭偏私不公,或利用网上恶意“起底”甚至威胁使用暴力,试图向法官施加不当压力,这些行为在任何一个法治社会都绝不会被姑息,亦会徒劳无功。 至于检控工作方面,郑若骅强调《基本法》第六十三条明确指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所有检控决定是基于可接纳证据和适用法律,律政司在有充分可被法院接纳的证据,令案件有合理机会达致定罪,并符合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才会提出起诉。律政司一直以专业和公正的态度履行宪制职责。 郑若骅在讲解国际法层面的法治时,介绍了各国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原则,并指出完善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属于中央事权,现时选举制度的安排扩大香港社会均衡有序的政治参与,更具广泛代表性,确保社会整体利益受保障。她同时呼吁选民在十二月十九日的立法会选举踊跃投票,选出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同为香港建设美好未来。 在培训课程中,郑若骅亦向校长和教师阐述香港法律制度下成文法及普通法的基本原则,她又解释,权利和自由受到《基本法》保障,但同时必须谨记,这些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在包括基于公共秩序及保障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的情况下,是可以受到限制的。 郑若骅在结束演说前,指出香港自回归后在法治方面的国际排名一直稳步上扬。根据世界银行集团的世界管治指标,香港的法治指标在1996年只有69.85分。回归后,在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以及《基本法》的保障下,香港的法治指标于2000年已上升至74.75分,而且自2003年起更一直维持在90分以上,证明香港的法治根基稳固。 这是郑若骅第二次出席培训课程向教师发表演说。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今日亦有出席,并向出席者讲解毒品、网上欺凌、冒签等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