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将修例处理无本港全面执业资格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

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19日)到立法会出席行政长官答问会。 李家超表示,特区政府会尽快就《法律执业者条例》提出修订,处理无本港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件的问题,并尽早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工作。

汤家骅认同尽早为基本法23条立法

基本法23条本地立法备受关注,行政长官李家超接受访问时表示,已要求保安局草拟23条的第二稿,尤其针对间谍活动、伪装组织,以及新媒体新科技等手段,希望在今年、最迟明年完成整个工作。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今日(17日)表示,认同尽早为基本法23条立法,处理有关危害国安等方面仍未涵盖的罪行。他说,禁止外国政治性组织和团体在香港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性组织和团体与外国政治性组织和团体建立联系都未做,其他国家对于叛国、颠覆国家罪都是终身监禁甚至死刑。参考香港国安法,若违基本法23条最严重都是终身监禁。

李家超表示23条立法须与时俱进不希望推出后现漏洞

政府近日向立法会提交本年度新的立法议程,删除涉及基本法23条立法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11日)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时表示,23条立法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会尽早立法。但由于国家安全风险千变万化,加上地缘政治急促恶劣演变,政府必须设立有效且充分的法例,以应对处理不断更新的极端情况,做到法例在执行时真正有效。 李家超强调,不希望出现23条立法未经完善便推出,后因存在漏洞而需要再度检视的情况。

林定国:积极研究就基本法23条立法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今日(20日)出席电台节目表示,就基本法23条立法,目前正积极研究,但未有时间表。 林定国指,23条立法是基本法给予的责任,当局会适时及深思熟虑进行,要谨慎做充分的法律研究,法律亦要有确定性。就7类涉及国家安全的罪行,有2项或部分与香港国安法内容重复,有5项罪行未有完善法律,要审慎处理。他又说国安法实施只有两年,在普通法制度,判案会令市民更加理解法律。 对于律政司做事效率,林定国表示,律政司会制订短期计划,明确提出工作时间表,取代适用于其他工种的关键绩效指标(KPI)。新一届政府以目标为本,律政司工作成果难以量化,未必可以完全采用如其他工种的关键绩效指标(KPI)制度。 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指,不能单靠检控数字,判断律政司人员是否「做到嘢」,强调上任后,已经积极与各部门主官商讨,会尽可能按现有机制确保人尽其才。  

美国会委员会报告倡制裁香港检控人员 林定国:如“胖虎” 横蛮无理

政府正研究如何就《基本法》23条立法,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于电视节目表示,23条的保释门槛应该跟随《港区国安法》,采取较严格做法,并提到有适当做法保护受制裁的检控人员;对于美国早前发表的制裁律政司官员言论,林定国指出有关制裁卑鄙无耻,政府会保障官员不受到制裁影响。 林定国表示,过往终审法院的判例已经指出,香港国安法的保释条款并不只适用于4大罪类,其他刑事罪行如果触及国家安全问题,也可以套用同一原则,例如《刑事罪行条例》第10条。他指出,23条是处理涉及国家安全问题的法律,相关罪行本身性质特殊,且涉及国家安全是一个重大问题。其他司法管辖区在处理相对严重的罪行时,保释条款可能更加严厉、严谨。至于律政司会否再运用酌情权,不设陪审团,林定国强调法院之前已对此进行裁决,此举不影响公平审讯。 就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早前发表研究报告,表示或会制裁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及15名律检控人员。林定国批评相关行为是「卑鄙无耻」,尤如卡通《多啦A梦》中的角色「胖虎」般横蛮无理,完全是欺凌行为。林定国直言,前线同事都是「打份工」,形容有关制裁行为卑鄙无耻,强调律政司同事反而会比以前更加团结,因为众人同仇敌忾,政府亦会透过适当方法保障受制裁的检控人员,至于具体方法则不便细说。    

李家超:针对香港实际国安风险进行23条立法

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5日)主持新一届行政会议首次例行会议。李家超在会议前见记者,对于23条立法问题,他表示,有宪制责任去进行23条所要求的本地立法工作,香港国安法亦要求尽早立法。会尽早进行23条立法,但是要先考虑立法是否可真正处理估计到的最严重的国家安全风险。 李家超指出,希望在进行23条立法的时候,可以处理到预计到的所有问题,不希望再有任何修改。认真、谨慎的态度要求政府进行全面的法律研究,近期不同国家都有一些新的措施保障国家安全,非常值得参考,将审视不同国家及按照实际情况,针对香港面对的实际国家安全风险,包括考虑国家处在整体的国际形势之下需要面对何种风险,去做一个完善的立法工作。 李家超强调,有信心在23条立法方面的工作可以做到「到位」,会很认真的讨论有关的立法需要。

邓炳强:23条立法参考英国《国家安全法案》 务求切合香港实际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18日)发表网志,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国家的权利和义务,而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律,是国际惯例。 邓炳强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国家的权利和义务,而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律,是国际惯例。尽管如此,美西方国家一直就《香港国安法》的订立及实施不断故意诋毁及作出失实指控,并将《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妖魔化”,但事实上他们都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例,并不时作出法律修订。 邓炳强特别留意到英国内政大臣刚向英国国会提交一份涵盖范围广泛的《国家安全法案》,特别提到间谍活动、外国对政治制度的干预、破坏活动、发布虚假讯息、网络行动等源自外国的国家安全风险,更表明有关立法须“走在有关风险之前”。 邓炳强指出,英国的《国家安全法案》包括一系列涵盖范围极广的新罪行及多项限制公民权利的措施。法案拟订的罪行绝大部分具有域外效力,不论犯案者的国籍或犯案组织的成立地点。建议的罪行和措施包括: 改革有关“间谍”行为的法律,包括改革有关获取或发布“受保护资料”的罪行,以及新增分别旨在保护商业秘密及针对协助外国情报组织的行为的新罪行; 引入全新的“破坏”及“外国干预”罪行,分别用以防止由其他国家支持而针对重要地点、数据及基础设施等的破坏活动,以及针对代表外国或为外国利益并透过犯罪行为、威迫手段或虚假陈述等方式,意图造成影响行使公共职能、操纵政治程序或损害国家安全或利益的效果; 加强英国警方的调查权力,包括在紧急情况下无须事先获得法庭授权而行使搜查权力、拘捕疑犯后可在未经起诉下扣留最长14天; 限制被定罪的恐怖分子获得民事法律援助,并授权法院发出命令冻结或没收可能被用于恐怖主义的民事赔偿;及 ​授权内政大臣就有合理理由相信涉及外国势力威胁活动的个人,施加针对性的国家威胁预防及调查措施,所涉及的限制包括对居所、出行、进入区域或地方、活动、使用电子通讯设备、财务、工作或学习等众多方面,甚至可以要求有关个人接受测谎检验。 邓炳强说,特区政府一直进行《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相关工作,以履行特区的宪制责任及完善维护国家安全法律。除了要有效应对过去和现在的国家安全风险及威胁外,立法建议亦需具有足够前瞻性,必须在执行方面切实可行,能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就此,除研究相关的全国性法律和本地法律外,我们亦会参考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同类法律,包括上述的英国《国家安全法案》,务求制定最切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方案。 邓炳强强调,在特区政府开展《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咨询工作时,我期望各界(特别是外国政客)可以客观理性看待我们的建议,不能对美西方国家维护国家安全法律涵盖范围广泛的事实置若罔闻,切勿作出“双重标准”的肆意攻击或试图干扰、破坏特区政府的立法工作。

邓炳强:尽早完成23条立法 完善维护国安的法律制度

今日(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已安排一系列以“国家安全护我家园”为主题的宣传教育项目,包括播放特备节目、推出国安教育图书、举办校园活动等。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发表网志,呼吁市民特别是青少年,积极参与这些活动和节目,提高国家安全意识,以更好地履行《香港国安法》所要求的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义务。 邓炳强说,回想2019年6月起的“黑暴”,相信对很多香港人来说仍然历历在目,期间发生的社会动荡,暴力和破坏程度前所未有。《香港国安法》的实施,是香港国家安全的转捩点,香港由乱变治,暴力威胁大幅减退,整体治安有所改善,市民生活回复正常,经济、民生得以重新出发,《香港国安法》对维护香港社会安全和稳定的成效有目共睹。自《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保安局和警务处连同其他相关纪律部队积极依法采取多项执法行动,成功防范和制止不少危害国家和香港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邓炳强表示,特区政府在过去一年,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方面取得具体成果,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面对主要挑战: 截至目前,警方国家安全处共拘捕182人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当中114人已经被检控,另有5间公司亦因涉嫌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被检控。被捕人士当中,包括危害国家安全领头人物——黎智英及相关同谋人。此外,多年来荼毒香港市民的洗脑机器《苹果日报》亦停止运作,而壹传媒集团亦已被法庭正式颁令清盘。在法庭审讯的另一宗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案件中,有受审人士更揭露一名前身是外国情报员的人与黎智英是反中乱港组织“揽炒团队”的幕后主脑和金主,该组织以往不断请求外国制裁本港及内地官员。上述的执法行动,有效制止有关人士继续滥用新闻自由,以图反中乱港、危害国家安全和破坏社会稳定。 警方国安处已拘捕涉嫌串谋通过“35+”计划操控选举的多名涉案人士。有关人士意图通过该歹毒的计划,以取得香港特区立法会的大多数议席,从而瘫痪并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区政府依法履行职能,当中47人已被起诉“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些人士包括前立法会议员、前教授、前区议员、大律师等等。假如他们歹毒的图谋得逞,社会、经济、民生将受到严重的冲击和破坏。 就“支联会”涉嫌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特区政府依法控告支联会及3名相关人士“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并采取一系列的执法行动,包括:根据《香港国安法》下的《实施细则》要求“支联会”提交资料,并就“支联会”没有遵从有关提交资料要求,控告五名相关人士;根据《实施细则》冻结“支联会”的资产;并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建议行使《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下的相关权力,命令公司注册处处长将“支联会”从公司登记册中剔除,“支联会”已告解散。 着力应对本土恐怖主义的威胁。2019年的“黑暴”孕育了本土恐怖主义,种种迹象显示,犯案人有能力、有知识,更加有实际的行动去策划行动。面对不容忽视的本土恐怖主义潜藏威胁,保安局和相关纪律部队全力打击:截至2021年底,执法部门共侦破超过20宗涉及爆炸品、枪械或弹药的案件,当中涉及六支真枪,以及19宗涉及爆炸品,包括外国恐怖袭击常用的炸药TATP。警方亦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激进港独组织“光城者”,该团伙企图于铁路、法庭等公众地方发动炸弹袭击以图达致政治目的,罔顾市民大众的生命安全。 部分“港独”分子仍然死心不息,继续利用媒体、文化艺术、刊物等不同的“软对抗”方式,进行鼓吹及渗透,灌输“港独”思想。为打击这类“软对抗”的行为,执法部门透过激活现有的《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及第10条,对作出具煽动意图的行为或发表煽动文字或刊物的人士采取行动。至今已拘捕34人,当中21人已被检控,一间公司亦因涉嫌干犯相关罪行被检控。被起诉人士包括“香港言语治疗师总工会”的成员,他们涉嫌透过发表“羊村系列”儿童漫画,美化暴徒和逃犯,以煽动儿童憎恨政府,被控“串谋刊印、发布、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罪,而职工会登记局亦已跟据《职工会条例》撤销该会的工会登记。 邓炳强指出,《香港国安法》及相关本地法例在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方面发挥成效。《香港国安法》同时发挥强大震慑力,外部势力已见减退,鼓吹“港独”的情况亦不断减少,众多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亦相继自行解散或停止运作,国家安全的风险已经大为减少。这些成效得来不易,我们不会掉以轻心,更需要居安思危,要防范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死灰复燃。 邓炳强提到,近年,外部势力不断干扰和抹黑香港特区的事务,并通过属间谍性质的活动、“软对抗”等,继续试图危害我们的国家安全,我们会密切留意并作出应对,更要防范本土恐怖主义活动,包括“孤狼式”袭击及本土恐怖主义团伙。执法部门会继续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的人士或单位的行为而采取执法行动,以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要做到到位,防范、制止和惩治的手段必须并行:除严正执法外,我们亦会继续循多方面加强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包括尽早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以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加强国家安全和反恐情报系统以及各纪律部队之间的协作;订立网络安全法例,以及继续透过宣传和教育以提高国家安全意识。 邓炳强强调,保安局一直非常重视提高市民国安意识的工作。为加深市民对《香港国安法》的立法背景、重要性及其意义的认识,保安局于2021年7月推出《香港国安法》网上虚拟展览,到访人次至今已超过20万。保安局亦正与教育局携手推展“2022年国家安全齐参与”计划,透过标语创作及海报设计和网上问答形式的比赛,推动全港中、小学校的师生共同参与,让国家安全教育植根校园。此外,我们各纪律部队会继续透过其青少年团,协助我们的青少年培养良好品格、正向思维和守法意识,以及协助他们认识国家发展,从而提高对国家的了解,加强国民身份认同。

梁君彦:香港立法会下周安排4场模拟遥距会议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今日(21日)在电台节目中表示,本港新冠疫情恶化,立法会日前通过议案,让所有会议可以在紧急情况下遥距开会。秘书处下星期会安排4场模拟遥距会议,让议员尽快熟习。 梁君彦提到,基本法23条立法是宪制责任,香港回归超过24年仍未完成,政府及立法会应快马加鞭。他强调,议会并非「橡皮图章」、每条法例按掣就通过,当局会咨询市民和解释清楚23条的理念。 对于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早前与立法会议员见面时提出「五点希望」,梁君彦认为,夏宝龙对新一届议会的提点适当,议员亦会被许多人监察,须做好本份。

邓炳强:不会低估23条立法难度 将多做解说应对外部势力抹黑

政务司司长李家超早前表示,特区政府已着手就基本法第廿三条立法,并会尽早完成。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指,有外部势力想透过香港影响国家,妖魔化廿三条立法,强调立法有实质需要,当局会向市民多作解说。 邓炳强在一个电视节目上表示,就基本法第廿三条立法是宪制责任,亦有实质需要,条例订明的七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有两类已涵盖在香港国安法,余下的就要在廿三条立法时处理。 邓炳强指,目前当局正就立法工作深入研究,包括检视过去两年香港发生的事,法例能否有效应对,亦会参考外国情况及法例、国家的法例,以及几宗本地国安法案件判辞,研究有没有需要在廿三条立法时加入关注。 邓炳强说,期望本届政府可以就相关立法工作展开咨询,但不会低估立法的难度,明白必然会有外部势力想透过香港影响国家,妖魔化及抹黑廿三条立法,因此当局会向市民多作解说。 纪律部队士气非常良好 邓炳强称,过去两年本港发生颜色革命,警队受严重抹黑,但随着解说加深市民了解,以及落实国安法和完善选举制度,市民亦明白现时社会平静得来不易,警队获得多了市民的感谢,强调警队不会掉以轻心,会自强不息,让市民看到他们的专业。他又透露,近来甚至有学校恢复邀请纪律部队到校服务及分享。 邓炳强强调,纪律部队目前士气非常良好,黑暴洗礼令他们更团结。

江乐士倡本港处理6项「未完事项」 包括侮辱执法人员行为刑事化等

香港国安法已生效18个月,长居香港已有43年的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Grenville Cross)今日(10日)在出席一个法律论坛时表示,建议香港应处理六项未完事项,包括保障司法人员、杜绝辱骂警务人员、定义假新闻并立法规管加以杜绝、保障内地人不受歧视、23条尽早立法及重启《逃犯条例》修订草案。 江乐士说,近日恐吓法官及司法人员的低劣行为频生,现时恐吓法官罪成最高刑罚2年监禁及罚款2000港币,经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只是监禁5年,判刑阻吓明显不足。当局应立法规管恐吓司法人员、政府律师及执法人员的行为,倡最高刑罚应是无限期监禁及无限额罚款,助香港维持世界顶尖的司法及法律制度。 目前本港对于恶言辱骂警务人员一事,不构成刑事罪行。江乐士指,袭击、妨碍或抵抗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已属犯罪,如把辱骂警务人员亦纳入罪行中,亦算踏出一小步。

李家超:研究规管假新闻立法是其中一个方法

政府正研究措施打击假新闻,政务司司长李家超强调会从平衡角度、按本港具体情况订立措施,立法是其中一个方法,但亦有不同手段,包括管理。他个人认为管理会是优先考虑,因为大家比较关注平衡点问题。 李家超接受电台节目访问时说,有国家的做法包括如认为是虚假讯息、对社会造成破坏,便会要求移除,同时会给予申辩机会;亦有做法是要求发布者作出声明,例如有关讯息未经求证及查证等;外国亦有做法,例如在选举前,不能发放与选举有关讯息等,李家超强调当局未决定採用何种方法,会按具体情况选择,亦会有谘询。 他又认为,业界应订下一套自律、有公信力的守则,令从业员更专业化及达到社会期望。他重申,自由不等于任意妄为,而当自由在法律下进行,便愈有自由的空间,否则便会出现弱肉强食的情况。 另外,对于基本法23条立法问题,李家超认为,社会有共识要立法,但问题不是几时立法,而是立法后有无实质能力处理国家安全风险的问题,法例是否够用、管用及达到目的,由于立法工作是以普通法进行,当局会做法律研究,亦会参考其他普通法国家的做法,例如美国、澳洲有相关法例都很严格。 他提到,过去曾有立法会议员荒谬地问政府,本届任期内会否不就基本法23条立法,李家超指有关做法是违反基本法,因此反映有关议员并非真诚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政府。

斥挖苦水警殉职事件冷血无人性 邓炳强哽咽:无论政治理念如何都不应该

水警高级督察林婉仪早前在反海上走私行动期间殉职,有人在社交平台发布涉嫌仇警内容的歌曲。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早在电台表示,不应该藉此宣扬政治理念,以及作出冷血、无人性行为。 邓炳强表示,感到非常愤怒,社会应予以谴责,又说不知道为何香港会变成冷血的地方,他认为无论政治理念如何,都不应该挖苦这宗事件,他在节目中一度激动哽咽。 对于有纪律部队人员涉嫌在网上发表嘲讽事件的言论,邓炳强表示,感到非常遗憾和愤怒,他说,作为纪律部队人员,均有机会面对危险,应该设身处地去想,质疑他们是否有服务市民的初心,当局会严肃调查数名涉案人员有否刑事成分,并作纪律调查,目前他们已经停职。 邓炳强又提到,现时香港国安法并没有包括仇恨罪,刑事罪行条例则有针对煽动仇恨罪行,在研究23条立法时,会切合社会需要,一同研究将仇恨罪放入23条中。至于会否指明是针对公职人员或警员的仇恨罪,他指现阶段没有定论。 邓炳强称,国安法实施效果比想像中多,包括成功打击“大老虎”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和他旗下的媒体,年轻人面对的煽动减少,社会回复相对平静,但认爲不是一条法例就可以解决问题,社会上仍然有孤狼式袭击和小组式放置爆炸品的事件。 他又认为,2003年社会讨论23条立法时,仍未清楚了解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政府正就23条立法进行研究,会考虑过去两年社会事件,相信因应社会形势不同,建议立法范围与2003年时一定有不同,希望尽快就23条立法,指会做好解说和咨询。

邓竟成:香港国安法具针对性23条立法具急切性

香港国安法实施已满一年,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前处长邓竟成近日在接受中新社采访时表示,所谓香港国安法影响到言论自由的言论是完全错误的,完全是歪理。 邓竟成指,大部分港人非常认同国安法,国安法的实施保障了市民应有的言论自由和生活自由。他强调,「黑暴」期间,暴徒如何在街道上破坏公共、交通设施,袭击无辜市民和维护法纪的警察,这些情况都是有目共睹的,但是西方的政客似乎只是选择性地去看到一些他们想看到的情况。很多时候,他们所看到的这些情况也都只是片段式地去展露出来,去迎合、支持他们一些绝对没有根据的说法。 邓竟成说,香港国安法极具针对性地处理了香港当前面对的问题。也正因如此,订立香港基本法第23条是有急切性的,可令香港的国家安全法更加全面保障到香港作为国家的一部分,让香港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有效的一环。

林郑月娥:国安法不能形同虚设 媒体不能以新闻自由为借口违法

保安局上周引用《香港国安法》,冻结壹传媒旗下《苹果日报》资产,《苹果日报》能否维持营运成疑。壹传媒董事会昨(21日)召开会议,《苹果日报》本周五将会结束营运,而现时大部分员工已辞职。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22日)早上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强调国安法不能形同虚设,今次执法行动涉危害国家安全问题。 林郑月娥表示,案件因国安法条例进入司法程序,不应作出评论,强调《香港国安法》实施快将一周年,政府必定认真严肃执行,不能让法例形同虚设。 她又指,国安法有列明保障人权和自由,但人权和自由并非绝对,今次执法行动亦与新闻自由无关,强调传媒机构负责人不能以新闻自由为保护罩,而不遵守法律。至于有关人士以及机是否犯法,林郑称是由各级法院行使独立权力,在庭上就控辩双方的陈词,作出判断。 林郑月娥强调,冻结资产做法是国际惯例,以防范有人以相关资产继续危害国家安全。她又指,一般新闻工作不应该是危害国家安全,可以批评政府,但不能危害国安,认为传媒有能力分辨。 对于《苹果》雇员问题,林郑月娥则指,由冻结资产引发的劳资纠纷,本港有劳工法例保障员工,重申特区政府依法办事,一视同仁。 非打击新闻自由 林郑月娥重申,国安法有阻吓作用,能令香港长治久安,今次的执法行动与新闻机构无关,不涉及新闻报道的问题,而是危害国家安全的问题,而非打击新闻自由,同时新闻机构的负责人也不能以此作为保护罩而违法。 今届政府任期无法完成23条立法会尽量筹备工作 林郑月娥表示,国安法第7条要求特区政府有两项目标工作,当中包括按《基本法》下的规定就23条立法,今届政府任期只剩大约1年,而且相关立法要经立法会审议,而新一届立法会明年1月才开始任期,因此实际立法时间少于1年,因此估计无能力完成整个立法工作,但政府会尽量筹备相关工作,由保安局牵头。 林郑月娥指,虽然香港20多年来,未落实就23条立法,但不能指无法律条文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早年政府就曾引用社团条例处理。她又形容有关问题要「两手抓」,一方面是如何就23条立法,另一方面是要疏理及激活现行法例。 争取未来一个月内安排区议员宣誓 此外,就区议员宣誓进展,林郑月娥称,政府争取未来一个月内安排区议员宣誓。她指,早前通过的宣誓条例适用于区议员,但由于要厘清宣誓工作和不当宣誓的法律后果,需要时间处理,会争取未来一个月内可以进行宣誓。 对于多名公民党区议员退党,期望增加宣誓后留任机会,林郑月娥则表示不评论,强调当局会依法办事,法律上已有负面和正面清单,任何人都可观察自己有否作出清单上的行为,影响日后宣誓是否有效。 资料来源:香港政府新闻处